金台观与法门寺的杂文随笔
一、张三丰隐居金台观
经过金、元代的百年混战后的宝鸡,在明朝统治下开始平定。明王朝采取恢复生产的措施,大量避战的流民归田。1463年十一月(12月)朱元璋还派户部主事李亨到西安、凤翔发放赈济粮款,安定人民生活,鼓励农耕,诏令承认农民耕种的荒田归农民所有,并且免除三年的徭役和赋税。和尚出身的朱元璋为了稳固**,也求助于神灵作为明王朝的精神支柱。既提倡佛教,也奉信道教,明有三个皇帝曾派使寻觅颇有声望的道人张三丰;张三丰曾隐居宝鸡金台观中。
金台观位于宝鸡市区北部陵原东南角台地上,居高临下可鸟瞰宝鸡市区,是道教在关中的有名道观,他创建于元末。明初,张三丰据此后更为扩建重修,观内建筑分两部分,中部依原砌洞三眼,名修真、朝阳、飞仙;洞前中、东西列建三清、后羿和元帝等八座大殿,西北角有八角形东华亭一座。观门为二层,名玉皇阁,粉墙红门,雕梁画栋,五脊六兽,飞檐上翘,碧绿间黄琉璃瓦盖顶,旭光反射,夕阳晚照,金碧辉煌,故有“金阁流霞”之誉,为宝鸡八景之一。山门外有铁铸旗斗一对,耸立天际。
朱元璋对张三丰虽“敬闻其名”,但“遣使觅之不得”到了他的儿子明成祖朱棣也遣使寻访张三丰,也未找到。过了50年后,到了英宗朱祁镇天顺三年(1459),听闻张三丰在宝鸡金台观居住,赠张三丰“通微显化真人”名号,据《续陕西通志》载,敕书悬于宝鸡金台观修真洞口上方,并刻有石碑以志其事。
宝鸡民间传说,把张三丰称为仙道,能腾云驾雾,武术超群,入地消遁,料事如神。他在金台观修炼仙道和武艺,金台观东华亭内置一斗大圆石球,相传为张三丰练功用。又传宝鸡西35里坊塘埔北有一险峰,名西武当,此处亦称佛岩,张三丰也曾在此讲道经和传授武术。后来,他曾到四川青城山隐居,又到湖北武当山传道授武。
关于张三丰有二,宋徽宗时有武当丹士张三丰,又名张三峰,夜梦神授拳法,以单丁杀贼百余,遂以绝妙武技于世传名;明时也有张三丰,名全一,字君实,号三丰,又号元元子,辽东彰武县人,以其不修边幅,又称张邋遢,一纳一蓑,云游四方,为明时著名道人,信徒众多。明王朝为借其在道教中名望以维持其统治,多次访寻和敕书赐名号。民间把两个张三丰合一传诵。
二、宋巧姣法门寺告御状
明代初年到中叶时期,宝鸡地区经济发展,农民普遍种植棉花,烟草由吕宋传入中国后,在宝鸡地区也有引种,烟叶至今已成为宝鸡县的地方名特产。蚕桑丝绸业也很发达,宝鸡地区有不少桑园地名。农业生产水平也高于前代,1412年宝鸡东河桥驿仅马草储存就可供30多年用,因无地存放,官吏要求以钱代草收支,这反映了农业的丰收。很多手工业形成了工场作坊,如纸坊、糖坊等,凤翔的泥塑、烟花、漆器空前兴盛。陇县、麟游等地煤炭开采。凤县、眉县的冶铁规模也越来越大,宋时和明时在眉县设置铁冶务。商业资本积累也愈来愈雄厚,凤翔周、邓家、岐山郭、宋家,就是明代发家的商业大财董。宝鸡的对外贸易也开始出现,比如日本的宽永钱在宝鸡地区多有发现。人民在安定环境中也开始就师求学,洪武八年(1375)明诏令各地县官成立社学,教育民间子弟,宝鸡各县也开始设立社学,高一级学堂书院各地也有设置。1617年凤翔知府沈自彰重修张载祠于凤翔东大街,中设横渠书院,由张载14代嫡孙世袭翰林院五经博士张文运主持。
人民生活安定,生产发展,但人民仍免不了穷困。一是天灾,水、旱、风、霜、雪、冰雹、虫、病疫和地震灾害,交替出现。1484到1485连续两年大旱,人民外逃,十室九空,发展到人相食的惨景。又如1529年十二月(1530年1月)凤翔一带大地震,其声如雷,墙倒屋塌,压死数十万人。
相传明代眉县民女宋巧姣因冤案无处申诉,于明正德五年1510年,刘瑾待陪皇太后来法门寺**降香时,冒死告御状,冤情才得以申明。法门寺佛殿前有石一方,上有两个凹痕,流传为宋巧姣跪过的膝窝。这件事反映了地方官绅勾结制造冤案草菅人命事实;宋巧姣偶遇皇太后平冤狱,仅是千百万件冤案中的一件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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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个小学5年级学生的遗书杂文随笔作文1200字
他是个小学5年级的学生,家境不错,父亲自己开公司,做股东。母亲是个标准的家庭妇女。
他成绩不好,每次考试名落孙山,大手大脚花钱,请客,购物。总是摆着大哥大的姿势。
老师也多次教训过他,通知过他父母。但他对于一些警告都成了耳旁风。依旧我行我素。
5年级毕业的暑假,他同自己同学一起去玩,在欢乐之际,他病倒了。同学立马把他送到医院,通知他父母。父亲出差在外急着赶回。
母亲赶到医院,他的同学说:“阿姨,你儿子和我们一起玩时,突然失重倒地了。”“哦,谢谢你们。你们先回去吧,爸妈着急了。”……
母亲一个人陪在他床头,看着他的脸,粗糙的手轻轻抚着孩子的额头。急。
不会儿,医生进来了,对孩子母亲说:“你儿子得的是癫痫,很严重,手术也可以做,只是成功几率很小。手术后还有可能复发。”母亲紧握医生的手:“一定要治,一定要治。”
他躺在病床上听到了,和母亲一样,哭了。……
“孩子,你可以的,要坚强,你一定会治好,会治好的。”母亲手擦拭他的泪水。
手术完成了,父亲也暂时放弃了自己的.事业,为了治好孩子,他下载癫狂人生APP,苦读癫痫知识,任何*的机会都不放过,就这样一直陪着孩子。
“爸,妈。能不能再让我去读书。”
“可以,可以。只要你喜欢。我们都满足你。”
新学期开学,他开始改变了。
“爸,妈。我考了80。我在全班排中等。”他对着一个月的月考,流泪了,他想要读书了,他找到了书的乐趣,他没有用跟多钱的,没有同自己同学更多的欢笑。每次放学自己埋头苦学,苦记。
他同父母去了很多地方,游玩了很多景点。走过所有亲戚。
他每次都想哭,但每次都忍住了。他变得坚强了。
但一次下大雨,他出了意外,他父母将他送往医院,他脸色发青、语句混杂,抢救无效——*。……父母累倒在了地上,在家属的扶持下才艰苦回家。
办完后事了,父母在整理他的房间时、发现了一封信。
拆了看:
爸妈,我爱你们。我感觉我好难受。写下这封信都是为了以后我不在的日子……呵呵,谢谢你们陪着我这么长时间,它使我感觉到了爱,我的天空顿时晴天万里。或许我无法亲自将它送到你们手中,或许你们发现这信时,我正在天堂笑着你们的脆弱,动不动就哭,比我还没用呢。
爸妈,我先走了。我没用,总是不好好学习,胡乱花钱。我不懂事,也让你们在学校没脸见人,说什么你们的孩子富二代了不起似的。我也总被老师们说我冥顽不灵,根本不是学习的苗子。但我在那一个月中,我证实了自己并不笨,我可以,可以拿第一。但我没时间了。我也没办法了。
爸爸,你能不能多在家陪陪妈妈?你总是忙,总是出差在外,我每次和妈妈在家,我和妈妈一起吃晚饭,一起看电视,总是少了你。你使我缺少了父爱,我恨你!但是,这一年中,你又重新让我感觉到了父爱。我一直在珍惜,在收藏,在回味。我想把这种感觉带走,但我不能,我无能为力,我只有把它记录,每天都记录。呵呵,爸爸,你说我是不是很没用。
对了,爸爸。妈妈还总是说她一个人在家总是很孤独。我想不单单是妈妈一个人在家吧。妈妈还说她每天都在等我放学回家,尽管我回家也是吵吵闹闹。但她怡然自乐。总是眉开眼笑的。所以喽,爸爸,我不在的日子你要多陪妈妈。
妈妈,你能不能不要总是抱怨爸爸忙?或许爸爸真的是三过家门而不入,但他也是为了我们的生活。他让我们生活得更好,不愁吃穿。而你总是在吃晚饭时对我发牢**,说什么:“你父亲总是在外,也不回家来看看。他就住在外面吧,也不用回家了吧。”我不说话。我也不想说。我怕我那时会掉泪。我恨你,妈妈!但是,妈妈,在这一年,你应该感觉到爸爸对你的爱了吧。
爸妈,我走了,我不在的日子。爸爸,你不能让妈妈伤心,不能让妈妈孤独。妈妈,你不能总是抱怨爸爸。
我们一起出门游玩,我总是很快乐,因为在我印象里,从来没有过一家人一起过。我很快乐,看着别人只是和自己父亲或母亲,我总是会咧嘴微微一笑。谢谢你们,爸爸妈妈。
爸爸妈妈,我下辈子不想再做你们的孩子了。我只会让你们更伤心,让你们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别人一家子的幸福美满。要不,你们忘了我吧,再给我生个弟弟。但是,爸妈,我最后恳求你们,不要告诉他,他曾有过一个庸碌无能的哥哥。让他好好学习,让他继承爸爸的家业,照顾好妈妈的身体。
爸妈,时间不早了,我先睡了,期待明天天亮时还能够看到你们,还能吃到妈妈做的早饭,还能听到爸爸的哼歌,还能看到小区下面宿管爷爷的太极……呵呵。我爱你们。谢谢!我会在天堂保护你们。但是不许比我还脆弱,不许哭!拜拜!
爸爸妈妈,我爱你们!爱你们!我还不想死……还想得到你们的关爱。
2、有些人光活着就已用尽全力杂文随笔作文1200字
小时候不听话的时候,妈妈就会吓我说村口的老王叔来了。我就会乖乖听话,不光是我,村子很多小朋友都害怕老王叔。那时候的老王叔,还很年轻,但是长的比较着急,脸上写尽沧桑。
老王叔天生小儿**,一条腿细如麻杆,走路的时候摇摇晃晃,尤其那张黑如包拯的脸,更让人觉得害怕,眼睛一大一小尤为可怖。小孩子见了他都跑得老远,村子也很少有人跟他来往。
我常常见他在路边捡垃圾,弯着腰认真的在垃圾堆里扒拉。把酒瓶子,废纸,塑料,装进手里的化肥袋子里。累了会坐在垃圾堆旁,拿出自己的烟杆装上烟丝,吞云吐雾。身上的衣服看起来已经穿了好多年了,有很多小洞,他也不曾在意。
每逢有集的时候,就会看见他拉着架子车,像只老牛一样,拼尽全力的前行。回家的时候,他脸上会有看不清的笑意。能够换来零碎的钱,对于老王叔来说就是一种幸福。
老王叔住在离沟很近的三间破窑里住着,家里还有一位年迈的老母亲,小脚,说话的时候嗓门极大,弓着腰,时常在村子里转悠,见人就说,“你看有合适的姑娘,给我家孩子说个媳妇。”大家都嘴上应承着,可是从来没有人真的给老王叔说过媳妇。
老王叔一生未婚,与老母亲相依为命。没有人知道老王叔的父亲在哪里,有人说老王叔的父亲在监狱,有人说老王叔的父亲在他年少的时候就离开家了,再也没有回来过。也有人说,老王叔的父亲那年出去背石头被砸*。总之关于老王叔的父亲就成了一个谜。
不知道老王叔是否会想他的父亲,不过他就那样一直过活着,用尽全力。
老王叔有过媳妇,是一个外来的疯子,蓬头垢面的,话都说不清楚。那一头长发倒是很好看,只是长久的不洗头,看起来像是带了一头假发。她是什么时候来到这个村子里,估计已经没有人记得了。
只是她每晚都会睡在村口的大树下,白天就在村子里转悠,嘴里还哼着听不懂的调子。老王叔的母亲在村口观察了好几天,那女子除了痴傻倒也不惹事。心里盘算着把这疯子领回家给老王叔做媳妇也不错,总比一辈子打光棍的好。
老太太在观察了第五天终于下了决心,把那疯子领回了家。心想要是能给自己生个孙子那就再好不过了,这样想来心里倒是美滋滋的。
疯子就那样成了老王叔家里的一份子,每天只要给疯女子吃上白面馍馍,她就会喜滋滋的,见谁都露着牙齿傻笑。老王叔看了一眼女子,眼角也有了笑意。
就是从那天开始,老王叔捡垃圾的时候,身边多了一个女人,洗白净之后的疯子,倒有几分姿色,只是大脑不清楚,话也说不清楚,总是痴痴呆呆的。疯女子干活倒是一把好手,帮助老王叔捡垃圾,捡到酒瓶子了,会举得高高的.向老王叔邀功。
村子人都说老王叔那老家伙艳福不浅,找的那个疯婆娘长得很俊,言语间有嘲讽也有羡慕。
老王叔依旧过着自己平淡的日子,每天捡垃圾,回家给老娘做饭,带着疯婆娘去街道卖掉垃圾,换回一些日常用品。或者带着疯婆娘一起下地干活,两个人很少交流,疯婆娘总是跟着老王叔,跟的很紧。
常常有人开玩笑说:”老王,带媳妇下地啊!你小子有福啊。“
老王叔总是裂开嘴笑,不回答。老王叔笑的时候,他那张脸看起来更为害怕,有种阴冷的感觉。
从小到大,我跟老王叔没有说过十句话,看见他总是没有由来的害怕。尤其老王叔把疯女子带在身边之后,走过人群的时候,大人们都把自己的孩子紧紧地搂在怀里,私下里妈妈跟我说过无数次要远离老王叔和疯婆娘。
对于村子的大人来说疯子总是有各种不确定的行为,偶然发疯打人也是可能的,都尽力的保护着自己的孩子。尽管老王叔说过疯女子不会发疯,只是傻,可是依然没有人相信,大家都对她保持着距离。
不知道他们的生活里有幸福吗?只见他们就那样过活着,拼尽全力,只为了活下去。疯女子叫啥名字,没有人关心,也没有问过,大家都喊她老王家的疯婆娘。
疯女子来到老王叔家里之后,老王叔变得比以前更勤快了,就连捡垃圾的时候都更有劲了。走路时候摇晃的身体都看起来意气风发。就在老王叔以为就这样守着一个*,可以过一辈子的时候。疯女子消失不见了,这是疯女子来到老王叔家第三个年头。
老王找了三天三夜也没有找到,大家都说或许是走了。就在那几天,老王叔破天荒的没有去捡垃圾,在村口的大树下坐了好几天。那时候,正是寒冬腊月,很冷,老王叔就坐在村口,不说话,那张脸因为悲伤显的更加恐怖。手里的烟斗没有离开过嘴,一锅接一锅的抽。
那年的冬天很冷,我在门口堆雪人的时候,看见像石像一样的老王叔,不知道怎么地心里觉得难过,那是我第一次和他说话。
他说:”你婶走了,估计不回来了。”我不知道说什么,便把口袋里的糖递给他。
他拿着糖冲我笑,然后起身回家了。
那天之后,老王叔又开始重复以前的生活,好像疯女子从来没有出现在他的生活里,只是他变的更加沉默了,有时候会哼着大家听不懂的调子,有人说那是疯子曾经唱过的调子。
就在大家都认为疯女子离开我们村的时候,隔壁的张二狗带来了一个消息,说在门前的沟里看见了一具尸体,很像疯女子,那是疯婶消失的第十天。
老王叔听见这个消息之后,疯了一样奔向山沟,村子看热闹的人也跟着一大群涌向门前沟。就在那里我看见抱着一具尸体嚎啕大哭的老王叔。
疯女子的身体已经僵硬,因为天冷的缘故,身体保存完好,只是因为死得太久,看起来像一具僵尸。眼睛瞪得老大,像极了活着的老王叔。身上的衣服所剩无几,身体上各种血痕,下体身下的一滩血迹已经变淡。
老王叔**外套把疯女子裹了起来,和众人把疯婶抬回了家,在房背后挖了一个坑埋了,没有任何仪式,就如同她的人生一样,到死连个名字也没有,只剩下一个土堆。
那天是我第一次看见尸体,也是第一次知道原来人从来都是不平等的。那天被妈妈拉回了家,说我一个小孩子不要看那么恐怖的事情。
据说老王叔那天在坟头从天黑坐到天明,有人喊他也没有回应,就那样呆呆的坐着,或许无人能够体会老王叔的痛苦,也无人能够看见他的悲伤。
听见有人议论说那个老王看来真的看上那个疯子,死一个疯子,竟然这么伤心。说完传来一阵哄笑,又有人说,说实话,那疯子长的真不错,可惜是个*,那双小兔子好软,好舒服。又觉不妥,赶紧转移了话题,没有人在意那个人说的话。
后来很多年,我才明白那句话背后的故事,心中一阵阵寒意,对于那些人的印象变成了魔鬼的样子,可怖而狰狞。而我终究还是没有勇气告诉别人真相,或许从来没有人想要关注真相,因为她只是一个疯子而已。
疯女子*之后,老王叔好像也变了,变的痴痴傻傻,有人说老王叔不会说话了,也有人说老王叔被疯女子附身了。总之从那以后的老王叔,很少跟村子人来往,看人的时候眼睛里都冒着恨意,让人不寒而栗。
我还记得,老王叔跟我说的那句话,他说:“你婶回不来了。”
我想在老王叔的心里,那个疯子就是他的妻子。他们之间有爱情吗?我想应该有,即使他们不曾懂什么是爱,可是三年的日夜相伴,让两个被世界遗弃的人找到了生活的希望。
后来我离开了家,关于老王叔和疯婶的故事成了传说,常常听有人在村子讲起这段往事,而此时老王叔早已不在这个世界。
老王叔*了,在疯婶去世的第三年,他把农药拌在饭里和老母亲一起离开了这个世界,死后七天才被人发现,身体已经腐烂,臭气熏天。
他用最悲壮的方式结束了他的一生。
后来很多次我回到家乡,看到村口的那颗大树,总是能想起坐在村口等待疯婶回来的老王叔。
原来在太平盛世里,依然人命如草芥。
3、因为一个人爱上一场雨杂文随笔作文1200字
子夜,雨水淅沥滴答敲开了我的窗门,我伏身在黑暗中的窗台用惺忪的眼睛搜寻着被雨水击起的音符,或许眼睛只适合凝望夜空里的星辰,看百花争艳烂漫于原野,这妙不可言的,如淙淙泉水的音律只有两耳才能享有。但这听觉盛宴真的太过短暂了,像绚烂的烟火,像隔雾昙花,我不能挽留,让人惋惜不已。
在过去的日子里,这样的音律我时常可以邂逅,而我怎懂品味,它似一个多情的人——敲着屋瓦即兴奏乐,碎在鱼塘里惊醒鱼群,而我是那个溪边垂钓的人,那一杆杆甩起的大鱼才是我的欢乐,那时的苦恼还没那么多,我怎懂它是一味药呢。现如今,久别重逢,我不再是那个无情的垂钓者。我想拥有它,让它游向我的耳膜,递向我的神经,冲向我的脑仁,*的保存。
这是惊蛰后的第一场雨,即便天上的惊雷选择了缺席,也足以让绿芽从树皮上,土地里蹦出,我在想,这雨天过去,天空必定湛蓝万物也会偷偷换上新装,我在期待晴天。
我不喜欢雨天,雨天除了能在窗台听雨,阻去访客的脚步外,实在是一无是处的——没有人愿意在雨中长途跋涉,没有人喜欢在泥泞里寻找童真,即便是好玩的孩童也只是想趁机甩掉繁重的功课,全身心地把心思放在电视机里,那个在工地里工作的邻居也被迫停工了,他躺在沙发上,两眼像在黑暗里迷了路,昏昏欲睡,突然又打个激灵,开口破骂——烂天气。
在古代的诗文中雨总是充满情愫的',听雨夜思,望雨浇愁,它会在湖中泛起缠绵,倾倒清新于山林,急打船篷,滴碎荷声。倘要在这空的细雨中提起念想,容易着湿衣裳,那时怕不能道清是雨打了衣衫还是泪染襟了。雨天是不适合思念的,因为灯花夜雨无人相陪,梧桐细雨会愁肠,暖雨扰春心,如果非要想念,那也是徒劳,不得的想念只会徒增哀愁。曾经一书能寄千愁,复得努力加餐饭就能天荒地老,现在的相思之愁非只言片语能够诉清,故事的情节里可能还参差三分之一的言不由衷,即便得到了最衷心的祝福和**也避免不了见异思迁的心将要远你而去。我不爱雨天的多愁善感,一切皆无定数,唯有努力耕耘。
我爱雨后的天气,这时候刚好是果树的花季,满园的果树挂满花蕾,蜜蜂落在花蕊上欢快地采蜜。在这里没有寂寥,没有荒芜,草木都很苍绿,郁郁葱葱,唯独溪边的竹林还来不及褪去黄色换上翠绿的新衣。我带着满心的期待逛景。风景途径我的脚迹,轻划一道道光阴,阳光从山间透来,穿过指尖,晃着双眼。我知道,这就是我期待的晴天,这里没有愁云苦雨,有的是生机勃勃,欣欣向荣,小鸟会毫无顾忌地歌唱,云儿早早就要散去留一片蔚蓝给天空,但也总有几片来不及散去的薄云悬挂于天际,
这也恰恰给天空多了份点缀。我们总是感觉事事皆不完美,却往往忽略了边边角角的缺失弥合了太完美的患得患失。
去年也是这个时候他们连句再见也没有,就再也没见。在湿漉漉的街头,两人同时转身离去,风雨交织在鬟鬓,脚步无情地迈向积水的洼地,彼此都去的很决绝,连那句“祝你幸福”都省去了。回想当初,她最爱下雨,每当下雨的时候她就像搁浅的鲸鱼遇到了涨潮,一下子一个翻身,欢脱的像只兔子。那种喜悦,他却不懂得。有一天下起了细雨,他疯狂地把她拉向了雨中,两人相互打闹,好不热闹,有种电视剧里雨中漫步般浪漫的既视感。事后女生得了重感冒,男生又斟茶倒水又嘘寒问暖,这真是个难得的献殷勤的好机会。后来女生很深情地告诉他——我喜欢的是下雨,不是淋雨。
有人爱晴天,有人爱雨天,有人爱雨后的晴天,有人好在雨中饮酒,有人好在雨中品茶。无论何种爱好皆是情缘,它是毫无理由的一往情深,是万花竞放独取一枝的执念,翻开历史长卷,陶渊明独爱菊,刘伶嗜酒如命,仿佛都是冥冥中的一场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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