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睡的软驱散文

发布时间: 2025-07-10 10:04:59

沉睡的软驱散文

放暑假了,儿子从任职的学校回来了。进门第一件事,就是到阳台上去翻腾放废弃物的储物柜。不一会儿,翻出一个沉睡了多年的电脑软驱。

“喔,五寸软盘的软驱啊,我以为是什么宝贝呢,早已经淘汰了啊,找它干啥?”我不以为然地说。正像电子管被晶体管代替、晶体管又被集成电路代替一样,软驱早已经被历史淘汰了。

儿子神秘地说:“老妈。这你就不懂了吧?这样的五寸软驱,在亚马逊有人收购,价格一百四十八美元。”我一听,好一个吃惊:“这不是说这个废弃物价值九百三十多多人民币吗?这一下你可以发一笔小财了。”儿子很认真地说:“可是我找它,不是为了卖钱。”

原来儿子所在的计算机系要筹办一个“计算机发展史展览会”,号召全体师生搜集计算机硬件和软件作为展品,还要搜集计算机发展过程中有趣的小故事,作为展览会的点缀。所以儿子就上网搜集资料,偶然发现有人在亚马逊收购五寸软驱,价格148美元。回来当个笑料讲给我听的。

原来如此啊!讲起初计算机的事情,我和儿子都回忆起儿子在烟台五中读初中的往事。那时候五中刚刚从牟平调来一个新领导,对培养学生的素质非常重视,在初中各个班级开始了计算机教学。我当时在山东省第二轻工业经济管理学校教授会计课,而会计电算化也刚刚开始推广,所以我们需要学习计算机。于是,我和儿子在不同的学校同时开始了计算机初级知识的学习。那时候,计算机都是台式的,型号有286和386,最新的是486,应用的都是DOS语言,要进行繁琐的人机对话。每天只学习几句计算机语言。我和儿子回到家以后,总是互相切磋,互相对照,看看彼此记住了多少计算机语言,弄懂了多少计算机语言的应用方式。

渐渐地,由于英语水平有限,我开始跟不上进度了,儿子却突飞猛进地学习起来。期末考试的时候,儿子已经用BASIC语言编程序了,而且给老师编制了一张各门功课全体同学成绩一览表。我在佩服儿子的同时感觉自己老了,学习能力和记忆里下降了。

还好,随着计算机硬件和软件的长足发展,计算机由286,升级为386,486,586……出现了笔记本电脑和如今的品牌计算机。我应用现代计算机学会了会计账务处理程序。计算机的储存配件也由五寸软盘,三寸软盘,发展成为U盘和光盘。而且计算机硬盘的存储量也从五寸盘的1.2MB,变成了现在的硬盘是4TB,可见计算机发展之快是不可想象的。

我家的第一台个人电脑就是内存486的组装机,那时候我家生活水平很低,为了给儿子买计算机还借了外债。当时在烟台芝罘区,电脑还没有走进家庭,许多人笑话我,家里穷得什么似的,却花三千元给儿子买电脑,有什么用?还不是把游戏厅搬回家了。可是事实证明,我儿子没有沉迷于游戏,而是成长为了一个电脑专家。这是我们家的骄傲!如今我和儿子、老公每人一台笔记本电脑。儿子已经在软件行业已经成为资深程序员,他首创的0J软件应用客户遍及五大洲上百个国家和地区。看看沉睡在我家储藏柜里的486电脑和翻腾出来的五寸软驱,我又就想起烟台三站科技市场,那时候,儿子三天两头跑三站科技市场,从那里淘弄回一个电脑配件,就跟得到一件宝贝似得。考上大学的时候,为了便于携带,便于学习,我们给儿子买了一款二手的笔记本电脑,当时花了五千元钱,是他爸爸出书赚的稿费。

儿子上大学的时候,有条件带着笔记本电脑上学的大学生还是比较少的。儿子的电脑带到学校不到一个月就被小偷偷走了。可是小偷却不能顺畅地使用那台笔记本电脑,因为儿子在里面安装了自动保护程序,只要有人想试图打开电脑,电脑就会自动报警,将其盗贼的方位和有关数据发回儿子的台式电脑。就这样儿子配合派出所的警察叔叔捉住了偷电脑的小偷。从此儿子的计算机编程技术进入了新的里程。

眨眼间,这都是十多年以前的事情了,现在烟台的计算机发展已经突飞猛进地发展起来了。想起烟台的计算机发展历程,烟台芝罘区的计算机行业就是从三站科技市场的创立开始发展起来的。如今烟台已经有了自己的软件园区,有了一批软件企业,有了东方电子等许多知名的计算机企业。电子商务也逐渐走进了百姓的日常生活。我想:烟台街不仅有片片、焖子等各种小吃。还有钟表、葡萄酒、啤酒和自行车等产业故事。而计算机在烟台的普及和发展也正成为烟台的老故事,我们和烟台一起成长、共同进步,一起走向更加美好的明天……烟台街会更加美好!!

拓展阅读

1、《魔咒》观后感作

迪士尼电影《魔咒》是根据格林童话《美人》而改编。看电影之前特意跑去豆瓣上粗略的看了几篇观后感基本上还是褒大于贬的。在含贬义的章中来看,是从一些特效或者人物刻画的阴暗面来点评,这不是我所喜欢的,既然是童话我们就要怀着一颗发现美好的心去进行观赏。

男主这个人物形象是反面的,野心勃勃的同时又自私到今人发指,但却有一幕足以牵动我的心神,那样一个可以为了王权背弃爱情的人却为了他刚出去不久的女儿当着一众王公贵族的面向那个被他欺骗伤害甚至是带着恐惧的精灵也就是女主下跪,毫不犹豫的开口哀求着女主放过她的女儿,这个至高无上的王位可是他不择手段,费尽心机而得来的!

就这一段不到两分钟的瞬间,我想很难有人去注意甚至是深究吧,毕竟男主那癫狂自私的嘴脸贯穿了全剧,我觉得这也是电影所想表达的一个点,就像唤醒公主的真爱之吻不是那个童话故事里的王子而是那个明明带着仇恨亲手给公主种下诅咒的女主一样让人惊叹情之一字的伟大,但它不一定就是爱情一样让人动容的同时不免为女主心痛,感叹。

她和男主就像是两个极端,女主就算遭遇了背叛,被爱的人亲手割掉了那对代表自己一部分生命的翅膀时,她虽心有滔天恨意却从未主动报复,就算最后亲手向一个新生婴儿种下的诅咒也是那么的微不住道,甚至到最后这竟然成了她围绕在心头的痛苦悔恨。

对于男主这个大反派我并没有太多的言辞去评价,也许他和女主幼时相遇时,有过一段朦胧,真挚的情感,但并不算热烈,他选择背弃女主成就自己的王图霸业时就已经注定活在阴暗的深渊无法自拔。

2、《魔咒》观后感作

百忙之后终于有了空闲,于是晚饭过后约了好友阿媚一起去看电影。来到影院正好赶上了《魔咒》的播映时间,自然就不必迟疑了。

玛琳菲森曾是一个美丽纯洁的年轻仙子,从小生长在宁静祥和的森林王国,她拥有一双充满力量的翅膀,能够带她自由翱翔在天际。当她遇到作为人类的斯蒂芬,并与他相处的那一段时光大概是她最幸福最难忘的了吧,可是幸福时光总是那么短暂,随着各自的成长,他们终究要分道扬镳。斯蒂芬到人类的世界谋求自己的利益,这一点是玛琳菲森所不能理解的。后来森林王国突遭人类军队侵袭,玛琳菲森在战斗中逐渐成长为这片森林的守护者,这让人类国王很是头疼。玛琳菲森的儿时恋人斯蒂芬为了满足自己的野心和欲望,重回森林王国邀玛琳菲森再叙,并设法割去了她的翅膀。立下功劳的斯蒂芬得以继承人类王位。遭受背叛和重创的玛琳菲森,从此心灵开始变得冷酷,脑海中也只剩复仇的念头了。所以为了报复,她给儿时恋人,也就是当今人类国王斯蒂芬的出生女儿爱洛公主施下恶咒:在她十六岁那年生日,她将被纺车的钉子戳破手指从此,永不再醒来。在国王斯蒂芬下跪求她饶恕之后,她在笑靥中说道:“可以有一个办法让她醒过来,那就是真爱之吻。”

随着时间的渐逝,爱洛公主出落的亭亭玉立了。在她的成长过程中,玛琳菲森情不自禁默默守护在她的身边,可以算是给予了爱洛公主母爱的护佑。十六年的默默守护,渐渐融化了玛琳菲森冰冷的心,爱洛公主对她的仰慕及对森林王国的喜爱温暖了她整个身心。于是她为自己的所作所为懊悔不已,甚至冒着危险赶到人类王国搭救爱洛公主。最终在爱洛公主的帮助下,玛琳菲森找回了自己的翅膀并成功逃过了斯蒂芬国王的重重钢铁之关,回到了原本绚丽多彩的森林王国。

在整一个故事中,玛琳菲森在灵仙与魔仙之间的转换皆出于爱和恨。因爱而生恨,也因爱而慈悲。阿媚说:“人比魔仙更残忍,更冷酷。”是啊,斯蒂芬因一己之私,利用儿时的恋情,利用恋人的爱意夺走玛琳菲森引以为傲的翅膀,深深地伤害了她。而后因为“魔咒”而对玛琳菲森痛下杀手,每一次战斗都想置玛琳菲森于死地,在他的身上,我看不到仁爱,也看不到关怀。试问一个连自己的妻子在临终时的遗愿都置若罔闻的人,又何谈感情,身上有太多的污点,人性,在仇恨面前显得那么卑微,那么渺小!而爱洛公主的善良、亲和、温柔,并非她父亲所传,因为她从小就被带去遥远的树林里生活,所以她身上的美好乃是大自然的产物,是人与自然和谐的见证。我想,人大概也只有在大自然中才能找到自己的本真吧,自然真是有着异常神奇的力量,清醒人的头脑,净化人的心灵,陶冶人的情操。所以,多和自然亲近亲近吧,那样我们才会在喧嚣的生活中保留住内心里的那一份最初的纯真!

3、《魔咒》观后感作

在大家的眼中,黑暗的背后一定都是黑暗。而这一部电影,却改变了我对童话的认识,颠倒了童话的正常秩序。

我和妈妈走进电影院,脚步轻盈。坐在位置上万事俱备,只欠东风。

终于开始了,原来美人爱洛的教母,竟然不是那三位仙子,而是那个带着翅膀,有两个牛角一样的黑巫师。这完全颠倒了我们对以前《魔咒》的认识。

这里面让我最深有感触的是,在故事的最后,这位教母化身成了一只黑凤凰,尾巴很大,翅膀也很大,全身黑溜溜的。而那个狠毒的王后将爱洛推了下去。那个教母见状,赶紧冲下去,马上爱洛就要摔落到地面了,这那只黑凤凰教母用翅膀保护爱洛,划出了好远,这个时候我都在想,我母爱真伟大呀!这完全是出于本能呀!

但是我又开始想了一个关于科学的问题,划出去这么远,那酵母是不是都该命丧这儿了呢?答案却不是。教母虽然划出来这么多,但是,过了一会儿,她又展着翅膀站了起来。我天呐!这也有点儿不太科学吧?好吧,童话是科学解释不了的,哈哈哈……。

爱洛的教母虽然看起来很吓人,但是她把爱洛抚养长大,其实是一个非常暖心温馨的故事。

4、封笔思随笔

拿起了尘封了十八年的笔,感到既亲切,又陌生。亲切,是因为我曾经用它来书写人生,用它来构筑一个人生的梦想。陌生,是因为十八年不曾触及,当年行于笔端的豪情,已被“理智”消磨殆尽。而今拾起,引来了我对封笔的无限的思绪,常在灯下默默思。

许多年前常常误认为,笔的深度是与阅历相关的。青葱的年纪是无法写出令人叹服的字的,如辛弃疾的词:少年不知愁滋味,为赋新词强说愁;所以为自己懒惰的性子找着借口,等到年纪大了再写,能笔下有物,能字字珠玑。把书写的笔封存起来,一等再等,有时甚至忘了还有一只等待我重新拾起的笔,要用它来实现梦想。

那个梦想,也随着尘封的笔一道被尘埃湮埋。平凡的人过着平凡的日子,为了生活忙碌奔波着。娶妻生子,柴米油盐,有多少梦想,多少激情,都被锅碗瓢盆的碰撞打破了,消磨了!活得很现实,要让妻儿过上好日子,要让父母老来无忧。要问自己还有什么渴望,恐怕再也找不出别的,只是活着挣钱,养家糊口。

有梦想,才会有希望;即使梦想被尘埃湮埋,待到春风化雨时,也同样能发出新芽,破尘而出。我常和人说:等到了四十岁,我会重新开始写字;也许冥冥之中真会有定数,不惑的年纪重又拾笔。虽然已被人叫做大叔,虽然行已有些生涩,终还是又走到了起点,有些许欣慰,也有些许心酸。

人能为自己活一回不容易。拿起笔不知从何处行,茫然、失落,又如辛弃疾的词:如今识得愁滋味,欲说还休,欲说还休,却道天凉好个秋!人总应该为自己活一回,就像三毛所说:生命的过程,无论是阳春白雪,还是青菜豆腐,我都得尝尝是什么滋味,才不枉来走这么一遭。

然而,我的早晨似乎太迟,就像路遥的作品《早晨从中午开始》。但是,我仍感到欣慰,终于又握住尘封已久的笔,来抒发我心里郁积很久的感慨。时刻提醒自己“宁鸣而死,不默而生”,用我中年的青春叙写中午的早晨。在字的海洋里,沐浴着正午的阳光,我的早晨才刚刚开始,眼前依旧云蒸霞蔚。

一位网友向我谈起了他的境遇,来自偏远的山区,家庭条件不是太好。父母能供他念大学不容易,所以欲要放弃写了很长时间的字,想把精力放在勤工俭学上。听了他的话我想起了自己,心中感慨万千,只想说一句:如果你认定的路,一定要坚持走下去,Time and tide wait for no man (岁月不待人)!

同行的人,渐渐走,陌生的面孔重又变得熟悉,又成了同路人;心很痛,记不得和多少人擦过肩,也记不得有多少人同行过。或许目标太遥远,使很多人失去了信心,但如果让你轻易的成功了,你还会记得奋斗的过程吗?你还会把一路辛酸的体会牢记吗?或许永远不会成功的'过程更像人生,需要你慢慢地品味。

范思哲对成功的理解能给我们一点启示:我一直深信,没有一种东西是永远属于我们的。生命好比旅行,也许在旅程中我们会拥有某些东西,但是终究不能带走它;所以说,我们对成功的正确理解,对成功的客观态度尤为重要,成功与否更不是用金钱来恒量的。

正如著名作家路遥在 《早晨从中午开始》一中所说:我深切地感到,尽管创造的过程无比艰辛而成功的结果无比荣耀;尽管一切的艰辛都是为了成功,但是人生最大的幸福也许在于创造的过程,而不在于那个结果。

拿起尘封的笔,书写平凡人生中的喜怒哀乐,不再执着于结果,把那个遥不可及的结果看淡,大概就是我封笔后的收获吧!不再注重“持杯图醉”,而是享受把酒盈杯的感觉,才是人生真正的洒脱,才是真的为自己活了一回。

路之遥遥,执笔抒怀;情之切切,平凡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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