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她点赞优秀作文450字
在茫茫人海中,总有那么一两个人会让你敬佩,而我就有一个敬佩的人,就是默默无闻的为大家服务的:清洁工。
每天,我从家里走到学校去的时候,总会看到一个清洁工在那里打扫卫生。每一个地方她都打扫得干干净净,没有一粒灰尘。我每一次都很奇怪,这位清洁工阿姨每天辛辛苦苦的打扫卫生,难道不累吗?
终于有一次,我再看见这位清洁工阿姨时,忍不住问了一句:“阿姨,你天天打扫卫生,难道不累吗?”
“不累呀,为大家服务是我的`荣幸,怎么会累呢?”
“为大家服务?”
“是啊,你看,我天天给大家清理垃圾,是帮助了大家保护环境呀!试想,如果世界上都没有一个人来清理垃圾,都让地上布满灰尘和垃圾,那么该有多么可怕呀!”
因为顾及到阿姨的工作量很大,所以我们没有多说,但是,那种敬佩之情却是由心底散发出来的。
往后,我还是经常看见那个清洁工阿姨,她还是在那里打扫卫生,默默无闻的为社会、为大家做事。
在人海之中,有很多默默无闻的人,有为大家种食物的农民、有为大家建房子的工人、也有保家卫国的士兵······但我还是最敬佩默默无闻的“清洁工”们,所以,我为她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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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初中我爱读书作文500字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想这句名言大家都知道吧!书籍,可以让我们对这个世界了解的更深刻;书籍,可以让我们理清自己的头脑,放开眼界;书籍,对我们大家都有着太多太多的意义。所以,书籍,是我们对人生的哲理。
幼儿时,我们不识几个字,但我们会拼音,我们用自己稚嫩的小手,打开书,欣赏着插图,磕磕绊绊地读。那时,我们虽然不明白深奥的词语,但我们应该明白最最普通的词语,我们看着童话,幻想着自己的明天。是多么美妙啊!
上了小学后,开始学字了,虽然不是很多,但起码可以读一些书了。坐在学习椅上,书放在学习桌上,真惬意啊!
我们越来越大了,知识也越来越多了,不再满足于童话与漫画了,我们开始看作文了!没有拼音的作文,不认识的字问问父母,问问老师,不是很好的事吗?
从五年级开始,作文书也满足不了我们的眼睛了,我们看名著什么的,百科全书,名人故事。四大名著那些优美的词语,多么好啊!百科全书,在我们欣赏着祖国的风景、文化、以及世界、大自然等等。看着名人故事,使我们明白了名人是什么样的,名人与我们有什么差距。
平常你不会觉得看书有什么用处,写作文时,你才发现你的脑子里的词语是多么的多。你正文思泉涌,没有任何的事情可以打得动你了。
看书吧!考高中,考大学那些课本以外的知识,只有靠书籍才能知道。读书吧!让我们读书吧!
2、初中我爱读书作文500字
我热爱读书,读书是我的兴趣,是我的爱好,我将以书山的顶端为目标前进!
你读过书吗?“当然!”你会读书吗?“读书?谁不会?”如果我这么问你,你一定会像嘲讽似地回答我。
这并不奇怪,我原本也以为我会读书,爱读书。直到那天我问自己:“你会读书吗?”才真正难倒了我。我原本以为读书就是只要知道了内容描写的是什么,知道了它的表面意思,就叫做读书。后来,我才真正明白什么是读书,读书不但要理解它的表面意思,更要明白文章的含义和道理,要真正的把它记在脑袋里,才叫懂。
文章里会有许许多多的问题,读书就要做到思考问题,做到投入到书里,到忘我的程度。
我不敢说我有做到这几点,但是我敢保证我一定是会非常的专心的读好一本书。
每当同学们在玩耍时,我在教师里安安静静的读书,背书。任何的一分一秒,我都会把它挤出来看书。就像雷锋曾经说过的一句话:有些人说工作忙,没有时间学习。我认为问题不在工作忙,而在于你愿不愿意学习,会不会挤时间。要学习的时间是有的,问题是我们善不善于挤,愿不愿意钻。
我曾读过许许多多的书,例如:〈西游记〉,〈小公主〉,〈红楼梦〉,〈父爱的天空〉,〈苦儿流浪记〉等等。
读书始终是为了自己,无论我有没有成功,至少,我是曾经努力过的。我一定会从山角下爬到山顶!
3、初中我爱读书作文500字
我喜欢舞蹈,因为它使我活泼开朗;我喜欢音乐,因为音乐多姿多彩;我喜欢美术,因为美术可以让我发挥无穷无尽的想象;但我更爱读书,因为读书能告诉我许许多多的道理。
书!它是一个开发不尽的宝藏,等我们去发现它,它不能潦草的,一下读完;它必须仔细、认真的,才能读懂其中蕴含的深刻道理。书是一架飞机,架着我飞翔起来,去寻找那个能学到很多知识的美丽殿堂。书是一个大大的知识袋,把知识袋里的东西都读懂、学懂,就能称的上是“才华横溢”。书是一把神奇的智慧钥匙,把我们的知识大门一一打开。人类没有了书,就没有了知识,没有知识,就等于没有了生命,所以人类不能没有书。书让我们懂得了什么是善,什么是恶,什么是美,什么是丑,书是一名领路人,教我们做人,指导我们方向,教给我们知识。我读过很多书:《格林童话》《三国演义》《红楼梦》《孙子兵法》《三十六计》《巴金散文》……《昆虫记》让我们知道了昆虫的生活习性、习惯及特征;《小故事大道理》让我们通过读一个故事知道一个道理,如要孝顺父母等;《十万个为什么》让我们知道了天文地理,知道了动物的习性;《上下五千年》让我们看到了历史,书!你让我学得到了那么多的知识!
让我们读书吧,在读书中快乐,在读书中成长!
4、初中我爱读书作文500字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爱好,有的喜欢下棋,有的喜欢打球,有的喜欢养花,有的喜欢画画,而我则喜欢阅读书籍。我最喜欢读得是《伊索寓言》。说起它,还有一段阴差阳错的故事呢。
还是在四年级的时候,我和爸爸到新华书店买书,我原本只想买两本漫画书,可是爸爸不同意,只让我买一本漫画书,另外一本必须买名著。我很不高兴,就随手从书架上抽了一本《伊索寓言》。
回到家,我一口气就把漫画书看完了。实在无聊,我把扔在角落里的《伊索寓言》拿过来随手翻着。看着看着,我被里面的故事吸引住了,狡猾的狐狸,糊涂的农夫,虚荣的乌鸦,贪吃的苍蝇……都让我觉着很有意思。
从那以后,只要有空,我就把《伊索寓言》拿过来读,有的故事我都反反复复读好几遍。在这些短小精悍的故事中,我懂得了许多道理。从《恋爱的狮子与农夫》故事中,我知道了有些人轻易相信别人的话,抛弃自己特有的长处,结果,轻而易举地被原来恐惧他们的人击败了;从《瞎子和小野兽》故事中,我明白了恶劣的习性在年小时便可得知;从《一只眼睛的鹿》故事中,我懂得了事实常常与我们的预料相反,以为是危险的事情却倒很安全,相信是安全的却更危险;从《口渴的乌鸦》故事中,我学会了智慧往往胜过力气……
书是我学习上的好伙伴,是我生活中的良师益友,我喜欢读书!
5、小学生作文我的拿手好戏最新800字优秀满分作文精选
现在是讲究全面发展的时代,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拿手好戏,有拿手好戏的人会有更好的发展。不管是画画跳舞,还是做饭唱歌,只要有一项技能比别人出色,那就是自己的拿手好戏。你的拿手好戏是什么呢?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我的拿手好戏”作文,方便大家学习。
每个人都有自己独一无二的“杀手锏”,有的人入水变“飞鱼”,有的人翩翩如“天鹅”,有的人拔腿变“猎豹”,有的人开口如“百灵”……我的拿手好戏是史上最帅气、最洒脱的一个——街舞。
俗话说得好,“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 我这身本领啊,学起来并不容易,你可知我历经多少光阴岁月、多少辛苦磨炼、多少严厉批评?嘿嘿,我从九岁开始学习街舞,除了每周正常训练之外,寒暑假还有额外的集训,一次次苦练让我的协调性越来越好,一滴滴汗水让我的自信心越来越强,我呀,总想找个机会来证明自己的实力。
去年年底的班级联欢会上,同学们都积极地展示自己的才艺,我觉得自己大显身手的时刻终于来到。劲爆的音乐响起,我就踏着节拍跳了起来,脑海里那一个个清晰舞动的小精灵,瞬间幻化成一次次漂亮的转身。快看!舞台上的我时而像草原上奔跑怒吼的雄狮,时而像天空中展翅飞翔的苍鹰,时而像大海上汹涌澎湃的狂澜,时而又像林海中静止不动的山峦。长发飘飞、单腿跪倒、双手甩起,再加上躯体一个大大的wave,同学们都看得津津有味,一双双眼眸追着我的身影来回游弋。要知道,多数女生可都是学民族舞或芭蕾舞的,她们对我跳的这种刚劲有力且棱角分明的舞很是好奇。我呢,当时脸上的表情冷冷的,尽力摆出一副很酷的模样,这次表演赢得了同学们雷鸣般的掌声。随后,有的人说配舞的音乐太短,让人看得意犹未尽;有的人说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小付了;还有的人说我的动作干净、利落,没有一点儿拖泥带水的样子。哈哈!能够得到同学们的褒奖,我的自信心瞬间爆棚。
转眼间就到了今年暑假,我又去街舞班参加集训。这次集训,老师教的是新舞,节奏比较快并不容易跟上,所以她要求我们学员认真听课、练习。在老师讲分解动作时,和我一起上课的几个女生总是交头接耳,她们既不注意听讲,也不记动作要领,几次课下来,老师让我站在领舞的位置,给她们做示范,wave、hop、walk on……整套动作是一气呵成做下来的,老师表扬我跳得堪称完美,我的心里甭提有多美了!八月初,妈妈带我去郑州参加一个亲子夏令营,期间有才艺展示环节,我又对着镜子把刚刚学过的舞蹈练了一遍又一遍。等到正式表演时,面对来自不同省份的妈妈和小朋友,我一点儿也没有紧张,毕竟那些动作早已了然于心中,最终,我的展示获得了她们的一致好评!功夫不负有心人,我的努力终于得到了回报。
我非常喜欢跳街舞,它能让我锻炼身体,它能让我放松精神,它能让我着迷韵律,它能让我收获自信,它——就是我的独门绝技!
十八般武艺,样样是好戏!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独门绝活”,架子鼓就是我的拿手好戏。
瞧,那套油光铮亮的架子鼓。鼓皮在灯光的照射下,显示出高雅的光泽;鼓身是深蓝色的,厚重深沉,上面还泛着银白的亮片,如同天空中的繁星,那样的耀眼。
这套鼓就是本次大赛中一等奖的奖品。
暑假,我报名参加一年一度的连云港儿童鼓手大赛。火辣辣的太阳照耀着大地,我的心里也满是热情。因为妈妈需要工作,我索性独自坐上了去连云港的大巴,有一种壮士出征的感觉。
那天比赛,几千名鼓手齐聚在一起,舞台下的观众黑压压的一片,场面十分壮观。虽然在琴行练得已经十分流畅,可看到这么多人,我的小心脏还是“咚咚咚”不受控制地打起鼓来。400375!广播报到了我的编号,不管了!我一甩头,握紧手中的鼓棒就上了台。
坐上那陌生又熟悉的鼓凳上,闭上眼睛,我的心瞬间安静下来。随着音乐的响起,我熟练地开启了前奏,两手各持一根鼓棒敲击起来。棒嘭嘭敲,鼓咚咚响,不知是棒敲击鼓,还是鼓弹起棒,我感觉自己的手如同一条游蛇在鼓皮上行走,我一次又一次地敲击在鼓上,鼓声的余音还未结束,第二次又敲了上去……
我完全陶醉在自己所创造的“惊涛骇浪”中,整个世界似乎只有我一人……
一曲结束,我扬起头抬起眼,奇怪!全场没有一点声音,所有的目光全都聚集在我的身上。此时的我,感觉汗水已浸湿衣服,汗珠也终于放肆地掉落在了鼓皮上。
几秒后,会场突然响起了雷鸣般的掌声。再后面的事情我忘记了,只记得我在几千人的比赛中居然脱颖而出,获得了银奖!我也得到了那套油光铮亮的架子鼓,那是我的战利品,我差点喜极而泣!而老师们也为我感到骄傲。
妈妈经常说:没有白流的汗水,没有白费的努力。当时的我,也终于明白了这句话的含义。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拿手好戏,有人非常会安排时间,有人在打游戏方面出类拔萃,而我对美食情有独钟,做饭是我的拿手好戏。
要想当个吃货可不简单。首先,你要有先天的“干吃不胖”体质,其次不能有太多过敏的食物,不能过于挑食,还要有发达的咬肌和坚固的牙齿,最重要的一点就是会做美食。吃货这行,可是看起来容易做起来难呢!
有一次暑假在英国,我们游学小团队去了一家自助餐厅用餐,为了这次自助餐,我和我的两个好朋友桃桃和乔乔都没有吃早餐,我们约定好每人研发一款创意美食,然后抽签选择属于自己的那一盘食物。我们也都做好了当试“毒”小白鼠的心理准备。
一进餐厅我们就发疯似的扑向了取餐台。我拿了一个最大的盘子,开始挑选食材:取一个小餐包,切开来;第一层放上用我特制酱汁拌的金枪鱼碎,上面铺了一层西生菜,再放上西红柿和黄瓜片来增加色彩;蔬菜片的上层放了一片芝士,这样味道会更香浓,再取来糖心荷包蛋和肉饼放在芝士上面,撒上一层胡椒粉,最后,用涂满金枪鱼碎的面包盖顶,大功告成。我给它取名叫做“秘制金枪鱼霸王堡”。此时桃桃和乔乔也都端着自己的料理回到了餐桌上,看了一眼她们两个的菜,我明白自己已经胜券在握了。乔乔的菜,是一坨叶子状的蛋糕,旁边摆着一大块颜色独特的西瓜,之所以说独特,是因为这块西瓜呈浅棕色,下面还淌着一汪橙红色不明液体,我不禁惊得长大了嘴巴:“这蛋糕…可真别致哈!”乔乔看见我目瞪口呆的样子,得意洋洋的说:“这可是全餐厅仅此一枚的限量版黑松露蛋糕哦!”天啊,我竟然无言以对,便转头望向桃桃的盘子,这一望,我真的好后悔呀,一团黑乎乎的面团躺在盘子*,上面点缀了一颗红樱桃,盘子底部倒了一些紫色葡萄汁,活像一块臭水沟里飘着的牛粪,天晓得她是怎样想出这样的创意的!
谢天谢地,我有幸抽到了叶子蛋糕,我打着胆子咬了一小口浅棕色西瓜,一股浓浓的酱油味充斥着我的味蕾,喉咙里甜咸交错,我赶紧夹了一块叶子蛋糕放嘴里,想把酱油的味道压下去,一口蛋糕进嘴,我鼻子一酸,眼泪都流了出来,原来这是一款芥末巧克力蛋糕,够“黑暗”!
此时,吃到“牛粪”的乔乔正捂着嘴向洗手间跑去,我拿起水杯跟了过去,只见乔乔把嘴里的面团吐到了马桶里,转身抢过我手里的水杯,好一阵漱口。
当我和乔乔回到座位时,我的霸王堡已经被桃桃消灭的一干二净,她正吧嗒着嘴向大家讲述汉堡的美味,原来桃桃吃汉堡时陶醉的模样,已经吸引了很多同学,大家也都想尝尝这个超级无敌巨好吃的金枪鱼汉堡。我灵机一动,想出了一个发财妙计。
我们商量好,就地取材,做汉堡卖,一英镑一个。我们迅速分好工,做起了汉堡生意,不知是汉堡味道太美,还是大家凑热闹,总之霸王堡大卖,就连隔壁座位的四个老师也闻风赶来买我们的霸王堡。我们最终赚到了24英镑,也赚到了大家一箩筐的好评!
瞧见了吗?这就是我的拿手好戏——做美食,这不仅是我的特长,也是我的乐趣所在,大家的评价虽然重要,但做美食的过程才是最有趣的!
玩魔方、自行车特技、跳舞等都是拿手好戏,你要问我会什么,那我会说:“我会捏泥人。”
捏泥人,大家第一感觉肯定是很简单,只要用泥巴捏捏,捏成一个人形就可以了,可是,捏泥人的时候,动作要轻轻柔柔的,稍一用力,就会缺一只手,断一条腿,便前功尽弃。起初,我捏的也不好,总是一些不像样的东西,但一次又一次,慢慢的就练出来了。俗话说得好呀,熟能生巧嘛!
“程俊宇,我们来比赛吧!就比捏泥人。”表哥信心满满地说。我当然同意比啦,捏泥人我可不会输。
我们来到了家后院的一块空地上,找了一块又轻又稠的泥坑,我们就盘腿坐下,立刻捏了起来。我抓起一把泥,在手掌间搓了起来,把泥中的杂质弄了出去,把泥揉成一团,便开始捏了起来。先做一个大体的身体,再捏起一个火柴人的形状,再慢慢完善,把每一处都捏得像一点,慢慢的,鼻子、眼睛、耳朵,还有手和腿都做了出来。我再看看哥哥,哥哥还在揉泥,哥哥的泥人虽然捏成形了,可是手和脚都快裂开了,不一会儿就会断掉。看来我胜局已定了,我便又小心翼翼地把手指和脚指一点一点地捏了出来,捏好以后,接着又把泥人在太阳底下晒干,当然,用火烤干也可以。几小时后,泥人做好了,再把它涂上颜色,活像一个真人,哥哥看了,连声称赞,心服口服。
只要有心,什么都可以做好,这就是我捏泥人的秘诀,我想不仅是捏泥人,做其他事,不也是这样吗?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拿手好戏。比如打乒乓球、打羽毛球、滑冰、玩魔方……可是,我的拿手好戏却是——“噢!不不不!先不能告诉你们,你们来猜一下吧!”
我的拿手好戏不在上面所说,我对上面的各项是一窍不通。人人都会干这件事,有人觉得好玩,有人觉得无聊,有人喜欢,也有人讨厌。没错!我的拿手好戏就是——看书!
有人可能会很惊讶,你们没看错,就是看书。
我看书入了迷之后,就会忘了一切事。我可以废寝忘食,也可以忘了时间,这就是我看书的方式。
我看书的速度非常快,如果我入了迷,一天就至少可以看完一本三四百页的书!其实,这件事对于我来说:太简单了!
如果你不相信的话,可以给我计个时或比个赛。但是,我一般不和别人比赛。虽然这是我的拿手好戏。我不比赛也是有原因的,因为这是我的兴趣爱好,也是拿手好戏。
现在,我就来给你们介绍一下我看过的书。我在书中“遇到”的“朋友”太多太多了:我“认识”聪明调皮的皮皮鲁,我也“认识”善良机智的鲁西西;我既“认识”精灵古怪的小老鼠舒克与贝塔,还“认识”足智多谋的大灰狼罗克;我不但“去过”神秘莫测的百慕大三角和埃及金字塔,我也“去过”宏伟壮丽的富士山和闻名于世的悉尼歌剧院;我还“见过”恐怖的外星人和温顺的尼斯湖水怪;我不但“骑着”三角龙遨游了奇异壮观的恐龙世界,我还“藏在”草丛中“观察”了惊险刺激的剑齿虎狩猎大战……
毛**说的好:“饭可以一日不吃,觉可以一日不睡,可是书不可以一日不读!”我的拿手好戏就是看书。读书使我成长,读书使我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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