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员工履行质量安全责任演讲稿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评委、现场的朋友们:
大家好!此时此刻我们心潮澎湃,与其说这是一场演讲比赛,更不如说我们正在接受着一场生动的质量安全培训再教育。我建议让我们大家再次以热烈的掌声为我们自己,为我们现场所有的选手加油喝彩!我是来自旅游有限公司的演讲代表王娜,我演讲的题目是《质量安全我们共同的责任》。
质量安全是企业的生命,是企业的象征;它不仅是我们的工作之本,更是我们幸福人生的保证;它关系到社会的稳定与和谐,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可以起到一个稳定剂的作用。质量安全需要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共同配合,共同进取,质量安全是我们共同的责任。
八仙过海旅游有限公司是山东省最大的民营旅游企业集团,集旅游开发、观光、服务于一体,目前拥有三大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蓬莱八仙过海旅游景区、蓬莱海洋极地世界、蓬莱三仙山风景区。作为从事旅*业的公司,质量安全无疑是公司赖以生存的保障,更是公司不断发展壮大的前提。旅游产品有无形性、生产和消费的同时性、不可储存性、异质性的特点,这些特点决定了旅游产品的质量在很大程度上是由员工的即时表现来决定的。如果员工缺乏质量安全意识没有掌握足够的基本安全知识,或是在旅游活动过程中不按有关规定行事,就会大大增加旅游安全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因此我公司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对员工进行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知识水平和安全防范意识,强化他们在旅游活动过程中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工作的思维模式,将安全事故的发生消灭在萌芽阶段;也正是对员工质量安全知识的灌输和工作中的严格要求,公司上下质量安全体系运作形成常态化。
举个例子来说,我公司各景区内及景区之间的游览车司机对游客进行旅游服务时,热情规范的文明用语是必不可少的,更重要的是温馨的安全提示;旅游车上贴有“请您注意上下车安全”、“请您在车停稳后上下车”的字样,司机也会在旅游车每次启动和停车的时候不厌其烦地告诉游客,将游客的安全作为自己的责任,不存在一丝侥幸心理,因为侥幸就是隐患。
我公司快艇部配备有旅游船,为游客提供海上游览服务。游客在排队上船前每人配发一件救生衣,穿好后上船就座;快艇部每位驾驶员在工作时也都必须穿着救生衣,否则严禁驾驶。在码头区域严格实行禁烟规定,对于不遵守规定的游客进行细心的劝阻,对游客负责对自己负责,在工作中不怕麻烦,注重每一个环节。
此外公司各景区特殊地段都设立了明显的警示标志并设有防护栏。景区内配备灭火器材,重点防火区域设置安装感烟探测器灭火装置,并定期进行检修和更换。景区内的各种游览设施、游乐设施、建筑设施、电力运行设施等等都进行及时的维修保养,保证了景区的安全运营,也保证了游客和景区工作人员的安全。另外各景区设置了医务救助站,配备了医务人员及常用药品,能及时有效处理突发事件和意外事故。这种种细节体现了我公司“以人为本、安全第一”质量安全责任理念,而且这种责任理念已融入到公司文化中、员工的工作思维中,由员工传递给了游客。
关于对质量安全的诠释,我想对于每个公司履行质量安全责任就等于维护企业利益的安全;对于每个人,自觉履行质量安全责任,不仅仅是一种理念,更是一种行动准则;质量安全是我们生活家园真正的“守护神”!我们要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共同担起质量安全的责任,让质量安全意识扎根脑海,贯彻于我们的工作中,让安全的警钟长鸣,让生命之花灿烂绽放!让我们高喊:“生命诚可贵,安全价更高!”
谢谢大家!
拓展阅读
1、安全质量环保消防治安保卫文明施工协议书
(5)
为保证工程的消防安全,甲乙双方应认真贯彻执行
《消防法》、《北京市消防条例》及有关部门颁发的消防规定、规程办法,服从行业管理,接受有关单位及保信公司的监督检查,经甲乙双方同意特签订此协议。
一、协议双方:
单位名称(单位工程总承包方):中国新兴保信建设总公司公司项目部,以下简称甲方。
分项工程承包方(建设单位分包给乙方的分项工程或总承包方转包给乙方的分项
工程):z:,以下
简称乙方。
二、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北京市和上级单位颁发的政
策、法律、规章、标准和制度,认真执行消防法和操作规程。在施工过程中不因自己的违章施工给对方施工造成施工困难和事故。双方通力协作做到安全施工,不发生火灾、爆炸事故。
三、甲方对乙方的分项施工项目负责介绍施工现场基本情况,按合同的规定
乙方求助甲方协助的事项,甲方应满足乙方的要求。
四、乙方施工项目应当按规定对自己的工人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并教育工人
遵守甲方施工现场的消防保卫管理制度,不得违章作业,如违章施工或违章作业甲方有权处罚。炊事人员使用液化气或油料做饭应先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常规教育,严格按有关规定使用。
五、乙方应按规定参加总包方组织的义务消防队员培训工作。
六、乙方工人无故不得擅自动用消防器材或设备。
七、乙方工人进入施工现场或楼内不许吸烟。
八、乙方工人施工作业用火必须经保卫消防领导小组审查批准,领取用火证,并配备看火人及消防器材后方可作业。
七、一旦发生火情,乙方保证服从甲方指挥,全力参与灭火行动。
八、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因甲方的消防设施不符合规定造成的乙方事故,甲乙
双方协商按国家规定处理。
九、因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或因破坏甲方消防设施造成的
伤亡事故,甲方不负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事故处理和上报上级单位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十、补充条款(项目部根据自身情况而定):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此协议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协议期满、人员全部退场后中止。
甲方盖章签字:乙方盖章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2、安全质量环保消防治安保卫文明施工协议书
训和安全技术交底。
第十一条 项目部应落实安全、消防、保卫检查制度,专人定期、不定期检查现场,及
时发现问题,消除安全、消防、保卫隐患。对发现的较大危险隐患必须逐级
上报并及时解决。
第十二条 项目部有权利依据本规定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处罚。
第三章 劳务分包单位职责
第十三条 按照合同规定,劳务分包必须服从项目部的管理,必须按照指挥部和项目部
要求,与项目部签订生产安全协议书,建立安全、消防、保卫安全生产保证
体系,建立相应的实施预案。
第十四条 分包单位必须执行北京市、市建委和总包对施工现场安全、消防、保卫等管
理的有关规定;加强对特殊工种管理,必须持有效特殊工种操作证上岗作业。
第十五条 分包必须接受项目部、总包、监理和指挥部的检查、监督和处罚;对违反相
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及时教育。
第十六条 对于违章指挥的指令有权拒绝执行。
第四章 违章处罚与奖励
第十七条 本规定执行指挥部对总包单位、总包单位对分包单位、分包单位对劳务分包
单位的逐级处罚制;如指挥部发现分包单位有重大违章行为,除追究劳务分
包单位的责任外,同时追究总包、分包的连带责任,并予以处罚。
第十八条 安全违章处罚
A. 有以下违章行为之一处50元以下罚款:
1. 不按规定配戴安全帽、赤脚、袒胸、赤背穿拖鞋进入施工现场;
2. 违章、冒险作业,2米以上高处作业无可靠防护不挂安全带;
3. 特殊工种作业人员不随身携带作业证或复印件;
B. 有下列行为之一视具体情况处100元以下罚款:
1. 无特种作业证从事特殊工种作业;
2. 严重违章作业危及他人和自身生命及财产安全;
3. 在安全防护不严的设施及其它设备上无可靠防护冒险作业;
4. 违反操作规程,违章使用机具、电器设备;
5. 接到隐患通知,不按规定整改,不报送整改回执;
C. 有下列行为之一视具体情况处200元以下罚款:
1. 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
2. 指派无特种作业证人员上岗作业;
3. 私自拆改安全防护,电器设备设施;
4. 违反规定不服从安全管理人员纠正、检查、处罚;
5. 未按监理批准的方案和规程支搭各种防护脚手架,脚手架未经验收使用;
D. 有以下违章行为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1. 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发生轻微安全事故或造成少量财产损失的;
2. 不服从纠正,辱骂执法检查人员;
3. 违章作业危及他人生命安全;
4. 有以上违章情节严重,屡教不改的;
E. 有以上违章行为经罚款仍不改正将加倍罚款处理,情节严重将予清除出场; 第十九条消防违章处罚
A. 有以下行为之一视具体情况处50元以下罚款:
1. 施工现场吸烟;
2. 未经批准使用电热器具;
3. 特种作业人员不随身携带作业证、用火证;
4. 重点防火部位不及时清理易燃、可燃材料;
5. 明火作业不按规定设置看火人员,灭火器具;
B. 有下列行为之一视具体情况处100元以下罚款:
1. 未经批准动用明火作业;
2. 不按规定使用电焊机、气焊气割作业;
3. 明火作业不按规定清理周围易燃、可燃物品;
4. 重点防火部位吸烟,乱扔烟头;
C. 有下列行为之一视具体情况处200元以下罚款:
1. 重点防火部位附近擅自动用明火作业;
2. 垂直下方有易燃、可燃材料不采取措施,违章进行明火作业;
3. 强令工人无证从事明火作业;
4. 擅自动用、拆改消防设备、设施;
D. 有下列行为之一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1. 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发生轻微冒烟事故;
2. 破坏消防设备、设施;
3. 随意堆放易燃材料不采取防火措施;
4. 建筑物内存放易燃、易爆材料;
5. 随便乱泼乱倒易燃、易爆材料;
6. 生活违章用火,造成重大危险隐患;
E. 有上下违章行为经罚款仍不改正将加倍罚款处理,情节严重将予清除出场。 第二十条 治安保卫违章处罚
A. 有下列行为之一处50元以下罚款:
1. 进出场不出示证件,不接受保安检查;
2. 不服从管理、经劝告无效;
3. 未经批准私自留宿他人;
4. 乱扔废弃物;
B. 有下列行为之一处200元以下罚款:
1. 打架*,饮酒后闹事;
2. 不服从检查,无理取闹;
3. 聚众堵博,影响他人休息。
C. 有下列行为之一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1. 破坏公物、半成品和成品;
2. 随地大、小便。
D. 有下列行为之一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并将责任人清除出场。
1. 3人以上群打、群殴、或打保安和成保人员;
2. 偷事公司和私人财物;
3. 食物中毒和冬季煤气预防工作不到位;
4. 违法违纪造成恶劣影响;
5. 被**查处,违法乱纪行为。
第二十一条 发生重大及重大以上安全事故和盗抢刑事事件,队按国家规定处罚外,取
消目标责任奖。
第二十二条 以上罚扣款项全部用于奖励安全管理有功单位和人员,包括举报人员。 第二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4年3月5日起执行。
陕西中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浐灞中学项目部
2014.3.5
3、安全质量环保消防治安保卫文明施工协议书
为了确保施工现场治安、消防安全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部第61号令《*、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上海市社会治安防范责任条例》的要求,经双方协商,制定本协议。
甲方:
乙方:
1、 本协议为发包《工程合同》的附件,与《工程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 甲方委托为施工现场治安消防管理人。
3、 乙方营业执照为,单位法人代表或负责人, 施工现场治安消防责任人,施工现场治安消防管理人。乙方应当对施工现场的治安消防工作负责。
4、 乙方在签订本协议的同时应当向甲方履行下列义务:
4.1出示本单位的符合消防要求资格和施工现场治安消防管理人的岗位证件。
4.2交纳10000元的施工现场治安消防安全抵押金。
4.3如实递交进场人员名册以及身份证复印件。
5、 甲方将乙方交纳的施工现场治安消防抵押金的30%统一用于施工现场治安消防安全的日常管理以及教育培训和表彰。
6、 乙方应当组织进城务工人员的岗位培训。
7、 乙方在进场后应当去当所属派出所登记办理有关手续,凡无身份证或来历不明人员一律不准进入施工现场,严防盲流和负案在逃人员混入。
8、 乙方应当遵守上海市有关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工作管理规定、施工现场治安保卫工作管理规定,管理所属施工区域和人员。
8.1乙方应对所辖人员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制定治安管理规定,杜绝职工违法犯罪事件的发生;禁止在施工现场赌博、酗酒、打架;宿舍内禁止男女混居;务工人员家属不准在工地留宿。
8.2乙方应对所属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制定防火措施,并按上海市有关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工作管理规定配置消防器材;坚持动用明火审批制度,落实监护措施,严禁违章动火;严禁使用电炉、煤油炉、热得快等;禁止使用碘钨灯等大功率灯具烘烤衣物和取暖;严禁氧气瓶与乙炔瓶同置一车或同置一库;宿舍内不准乱接乱拉电线,不准架设裸导线,产准用铜丝或其他金属材料替代*丝;照明灯不准超过60瓦;施工现场不准吸烟。
8.3乙方应当管理好施工现场的生产和生活资料,严禁乱拿乱用不属于乙方的生
产和生活资料。
8.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任何人员不准将施工区域内的生产资料(即使是属于乙
方的)卖掉,违者作盗窃论处。
9、 乙方应当将本协议书的条款及《上海市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工作管理规定》、《上海
市施工现场治安保卫工作管理规定》的有关内容向所属人员进行宣传教育,使其
思想重视,自觉遵守。
10、乙方应当确保施工现场所辖队伍的稳定。
11、凡乙方或乙方人员违反本协议有关条款的,根据情节轻重,甲方应当给予直接责
任者批评教育,同时给予50-500元的经济处罚;由此而发生治安案件、刑事案
件、火灾事故的甲方扣除其交纳的治安消防抵押金2000-10000元,并照价赔偿
经济损失,直至追究责任人和法人代表的刑事责任。
12、工程结束后,双方应对本工程治安消防安全工作进行总结,甲方对有功人员进行
奖励。
13、以上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均按甲方对施工现场具体的治安消防安全要求在“其它”
项中补充。
14、其它
16、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单位名称:单位名称:
负 责 人(签名)负 责 人(签名)
日期日期
4、安全质量环保消防治安保卫文明施工协议书
编号:HFZQ-4-Ⅲ-2011 甲方: 中铁二十四局合福铁路安徽段站前四标三分部 乙方: 乙方为甲方提供劳务服务,为了明确双方的安全、质量、环保、消防、治安保卫、文明施工的责任,确保施工生产顺利进行,依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环境保护法》、《消防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双方在签订劳务《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双方必须严格执行。
一、安全部分:
1、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法规”、“条例”和铁路《技规》、《行规》、《工规》、《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等规定。
2、乙方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所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乙方应明确抓安全生产的领导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数量应符合建设部要求并须经有关部门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乙方应结合劳务作业项目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保证计划,纳入甲方施工现场安全保证体系的管理。施工期间,乙方指派 **负责本**负责联系予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生产规定。甲乙双方应经常联系,相互检查工程项目中有关安全生产工作,共同预防事故发生。
3、乙方应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4、乙方应当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须的资金投入,特别是用于脚手架、施工用电、临边防护、基坑围栏等安全设施的资金必须足额投入。乙方管理和使用的现场所有安全生产设施(包括氧气、乙炔瓶)工程项目的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甲方指派
鹿其则 必须符合国家、地方行业标准。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须的资金投入不足或设置不标准而导致后果的,乙方应承担责任。
5、乙方应当安排用于配备劳动防护用品的经费,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不得克扣从业人员应有的劳动防护用品或向从业人员提供劣质劳动防护用品。甲方需要乙方统一着装时,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规定统一购置。甲方对乙方不按规定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有权责令纠正,并予以经济处罚。
6、甲乙双方在施工前要认真勘察现场。工程项目应由甲方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乙方按甲方的要求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乙方必须严格按甲方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交底的要求施工。
7、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必须认真检查,发现隐患,应立即向甲方汇报,并在落实整改后方准施工。一经施工就表示乙方确认施工场所、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条件符合安全要求和处于安全状态,乙方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后果自行负责。
8、由甲方提供的机械设备、脚手架等设备,在搭设、安装完毕提交使用前,乙方应请甲方共同按规定验收,并做好验收及交付使用手续。严禁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情况下投入使用,否则由此发生的后果概由擅自使用方负责。
9、乙方在施工期间所使用的自备设备及工具等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安全,如乙方必须借用和租赁甲方设备及工具,应由双方有关人员办理借用租赁手续,借出方应保证借出的设备和工具符合安全要求,但借入方必须进行检验。借入使用一经接收,设备和工具的保管、维修以及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故障损坏遗失或造成伤亡事故均由借入使用方来承担责任,负责赔偿。
10、乙方需用甲方提供的电气设备,在使用前应先进行检测,如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应积极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准使用。违反本规定或不经甲方许可,擅自乱拉乱接电气线路造成后果均由肇事者单位负责。
11、乙方在施工中应注意地下管线及高低压架空线路的保护。甲方对地下管线和障碍物应详细交底,乙方应贯彻交底要求,如遇有情况,应及时向甲方和有关部门联系,采取保护措施。
12、乙方在铁路限界内作业时,事先必须向甲方汇报。甲方应派有责任心、熟练的路工带领作业,并进行行车防护,乙方应派专人进行施工人员人身安全防护,甲方防护人员未到位时,乙方不得私自上线作业。
13、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各类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准挪作他用。电焊、气割作业应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严格遵守“十不烧”规定,严禁使用电炉。冬季施工如必须采用明火加热防冻措施时,应取得防火主管人员同意,落实防火、防中毒措施,并指派专人值班。
14、特种作业必须执行《国家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经省、市、地区的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核站培训考核后持证上岗,并按规定定期审证。乙方在进场10日内必须将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复印件报甲方安全质量环保部或物资设备部备案。中、小型机械的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做到“定机定人”和持证操作。起重吊装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十不吊”规定,严禁违章、无证操作。严禁不懂电器、机械设备的人擅自操作电器、机械设备。
15、乙方从业人员的食堂卫生、宿舍卫生必须达到国家颁布的JGJ59—99行业标准,保证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防止食物中毒、传染病等事件发生。
16、在签订安全协议的同时,甲方按照月度计价额的1.5%扣留乙方安全风险金,此费用在进场第二个月由甲方财务部门扣留(暂列安全质量奖罚基金内),如上月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和无安全罚款,经安全质量环保部确认,次月返还上月扣留的风险金;凡发生严重违章、事故等,损失在此款中扣除,超过部分在承包费中扣除。
17、乙方不服从甲方管理或乙方管理不善导致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并承担所有的经济赔偿责任和善后处理工作。
二、质量部分:
1、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铁道部、上海铁路局和建设单位的质量方针、政策以及关于质量管理的法规、条例、规定和文件。甲方为乙方提供有关资料,乙方承诺按甲方要求做好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管理工作,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2、为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对施工过程的质量监控,甲、乙双方各指派一名持证上岗的专(兼)职质检人员负责本工程责任内质量管理工作,乙方指派 **负责本工程的质量管理工作,甲方指派 鹿其则 **负责本工程对乙方施工质量管理工作的检查和督促。甲乙双方应加强信息交流,相互协作,共同预防质量事故的发生。
3、甲方在施工过程中根据设计图进行测量放样,按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书面的施工方案和技术交底资料,其中包括施工构造物的几何尺寸、标高控制、混凝土的施工配合比、安全质量措施等。乙方对甲方的技术交底资料必须进行签认,并在施工中严格执行。如乙方在施工中发现对技术交底资料方面的疑问,必须立即报告甲方,经甲方技术人员核实或纠正后方能继续进行施工,不得擅自改变施工方案,否则造成一切后果自负。
4、为了对施工质量共同负责,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技术人员、质检人员应加强对施工质量的检查、指导。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检查、指导,对提出的质量问题必须认真纠缺整改。
5、甲方要求乙方对所承包的工程必须有具备相应资质的工种参与施工,乙方承诺在进场后15天内将相应资质的人员名单及证明材料(证件复印件)报甲方安全质量环保部备案。
6、对甲方确定的各种级别的创优工程,乙方必须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认真落实。乙方应向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创优的宣传教育,树立精品意识,对甲方使用和推广新工艺的实施过程,乙方可派员参加甲方成立的质量攻关活动,提出合理化建议,提高施工质量的控制手段。
7、甲方按ISO9001:2000版质量控制程序对施工全过程进行管理和监控,为防止不合格品的发生,对乙方在施工期间发生施工质量失控、偷工减料等行为,甲方有权制止乙方继续施工,并进行经济处罚;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严重不合格或质量事故所产生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费用;如发现乙方多次违章施工,屡禁不止时,甲方有权终止与乙方的合同。
8、甲方对乙方按工程计价总费用的5%提取质量保证金,工程竣工验收后,工程质量达到标准和要求,质量保证金全额返还乙方(但应扣除罚款金额);如发生工程质量严重不合格或质量事故除按上一条约定执行外,甲方还将视具体情况按工程计价额的1%-3%给予罚款。
1、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行业的环境保护、消防、治安保卫的各类法规、条例、规定,严格执行“两纪一化”,严禁违章违纪,做到安全文明施工。
2、甲乙双方在施工中应当共同采取控制和处理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以及噪声、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措施。
3、乙方在施工前必须组织召开管理、作业人员安全、环保、消防、治安保卫、文明施工教育会议,并通知甲方安全人员参加会议,进行安全、环保、消防、治安保卫、文明施工宣传教育。
4、乙方作业人员必须配备安全帽、安全带、电焊电工防护服等劳动保护,双方都应督促作业人员自觉穿戴好安全防护用品,保护安全文明施工标志和各类警示牌。同时,对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不得擅自拆除、变动。为了便于管理,违反本规定,甲方有权责令其纠正及进行经济处罚。
5、乙方应按“标准化”工地要求,注重文明施工,不准酒后上班、不准赤身、赤脚、穿拖鞋、高跟鞋、短裤上班、不准在施工现场嘻笑打闹。
6、施工通道必须平坦、畅通,乙方作业场所的建筑材料、构件、机具堆码整齐、稳固,施工场地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无散落物,易燃易爆物品分类分开存放。同时,职工宿舍、食堂要保持整洁卫生,夏季施工现场要有防暑茶水供应,有遮阳设施。
7、乙方必须自觉遵循法纪、法规、当地乡情民风,做到施工不扰民,不损坏村民利益,同时要确保无职工(民工)治安案件的发生。如乙方违反治安规定,发生村民投诉和治安事件,视情节处罚,构成犯罪的交司法*处理。
8、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接受甲方环保、消防、治安方面的检查、督促和指导,对甲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必须按标准及时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对乙方处罚。同时,甲方应协助乙方共同搞好环保、消防、治安保卫工作和安全文明施工,预防事故的发生。
9、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乙方要加强所属人员环保、消防、治安安全知识教育。乙方要建立内部消防治安管理制度,成立义务消防队,并充分发挥其作用。
10、乙方搭建的工棚等临时设施,必须符合安全、消防要求。动火作业必须要报甲方审批,并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工地、住所严禁电线路私拉乱接,要按规定配置消防器材。所属人员乘坐车船不得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
11、乙方劳务工人进场后,要立即如实向甲方上报用工人员名单,并请甲方安全人员做进场安全教育。人员到达7日内未汇报的,视同安全隐患,安全员下达整改通知书;接到整改通知书拒不整改或14日内仍未汇报的,安全员开具罚款单,每迟(漏)报一人罚款50元,从安全风险金中扣除。所用人员必须持有有效身份证件,严禁使用无身份证人员,不得招用女工和童工。甲方有权责令乙方辞退身份复杂、行为不轨人员。
12、乙方对内部发生的打架斗殴、流氓滋扰,赌博偷拿等治安问题,要做到及时、严肃地处理,并将处理意见上报甲方。
13、因乙方原因在施工期间,造成环保、消防、治安保卫、文明施工等事故事件的,由乙方负责善后处理及所有赔偿费用。对甲方声誉造成影响的,甲方视情节给予一定处罚。
四、其他事项及约定
1、
2、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地方主管单位,铁道部、上海铁路局、建设单位有关要求执行。
3、本协议做为主合同的补充,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合同履约结束,按约定结清账款后,此协议自动失效。
4、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乙方一份。
甲 方(公章)
代 表:
年 月
乙 方(公章)代 表: 年 月 日 日
5、安全质量环保消防治安保卫文明施工协议书
一、 环境管理目标
建筑与绿色共生,发展和生态谐调。创建花园式的施工环境,营造绿色建筑。做好工程周围公益、环保事业,给周围居民一个好的生活环境。指标如下: 1 噪音排放达标: 结构施工,昼间<70dB,夜间<55dB; 装修施工,昼间<65dB,夜间<55dB。
2 防大气污染达标:施工现场扬尘、生活用锅炉烟尘的排放符合要求(扬尘达到国家二级排放规定,烟尘排放浓度<400mg/mm³。)
3 生活及生产污水达标:污水排放符合《苏州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4 节约水、电、纸张等资源消耗,节约资源,保护环境。 5 施工垃圾分类处理,尽量回收利用。
二、 环境管理因素分析
根据本工程的实施情况,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环境管理因素主要有:噪音排放、粉尘排放、烟尘排放、施工垃圾排放、夜间照明污染。
三、 环境管理组织机构与职责
项目经理部应根据GB/T24000一IS014000环境管理系列标准建立和保持管理体系,在充分识别环境因素的基础上,主动采取有效措施,实施“绿色生产”。
四、 职责
本企业主管经理:主管本企业的环境管理工作。
主管部门:负责本企业环境管理体系的建立及运行监督、管理工作。 项目部:负责环境管理制度和方案的实施工作。 项目经理:对项目部环境管理体系的运行工作总负责。 项目副经理:具体负责项目部环境管理方案和措施的落实工作。 项目总工:负责根据项目部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环境管理方案和措施。
工程部:项目经理部实施环境管理的主管部门。 综合办公室:项目经理部实施环境管理的协助部门。
五、环境保护措施
1 加强对现场人员的培训与教育,提高现场人员的环保意识
根据环境管理体系运行的要求,结合环境管理方案,对所有可能对环境产生影响的人员进行相应的培训。
1) 符合环境方针与程序和符合环境管理体系要求的重要性。 2) 个人工作对环境可能生产的影响。 3) 在实现环境保护要求方面的作用与职责。 4) 违反规定的运行程序和规定产生的不良后果。 2 加强信息交流与传送,实施有力监督
1) 建立项目内部环境保护信息的传递与沟通渠道,以便确认环境保护方案是否被实施,以及环境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从而对下一步工作及时做出决策。 2) 建立项目与企业总部,项目与外部主管部门的信息交流与传递渠道。按规定要求接收、传递、发放有关文件,对需回复的文件,按规定要求审核后予以回复。 3 加强文件控制,不断了解有关环保知识与法律法规 1) 文件要有专人负责保管,并设置专门的有效工具。
2) 对文件定期进行评审,与现行法律和规定不符时,及时修改。 3) 确保与环保有关的人员,都能得到有关文件的现行版本。 4) 失效文件要从所有发放和使用场所撤回或采取其他有效措施。 4 施工现场防大气污染措施
1) 施工现场防扬尘措施:土方堆放采用彩塑布遮盖;施工垃圾使用封闭的专用垃圾道或采用容器吊运,严禁随意凌空抛散造成扬尘。施工垃圾要及时清运,清运前,要适量洒水减少扬尘;施工现场要在施工前做好施工道路规划和设置,尽
量利用设计中*性的施工道路。路面及其余场地地面要硬化。闲置场地要绿化;水泥和其它易飞扬的细颗粒散体材料尽量安排库内存放。露天存放时要严密苫盖,运输和卸运时防止遗洒飞扬,以减少扬尘;施工现场要制定洒水降尘制度,配备专用洒水设备及指定专人负责,在易产生扬尘的季节,施工场地采取洒水降尘。
2) 搅拌站的降尘措施:砂浆及零星混凝土搅拌要搭设封闭的搅拌棚,搅拌机上设置喷淋装置方可进行施工。
3) 茶炉、大灶的消烟除尘措施:茶炉采用电热开水器。食堂大灶使用液化气。 4) 在门口设置冲刷池和沉淀池,防止出入车辆的遗洒和轮胎夹带物等污染周边和公共道路。
5 施工现场的水污染防止措施
1) 现场搅拌机前台及运输车辆清洗处设置沉淀池。排放的废水要排入沉淀池内,经二次沉淀后,方可排入市政污水管线或回收用于洒水降尘。未经处理的泥浆水,严禁直接排入城市排水设施。
2) 乙炔发生罐污水排放控制。施工现场由于气焊使用乙炔发生罐产生的污水严禁随地倾倒,要求专用容器集中存放,倒入沉淀池处理,以免污染环境。 3) 食堂污水的排放控制。施工现场临时食堂,要设置简易有效的隔油池,产生的污水排放要经过隔油池。平时加强管理定期掏油,防止污染。
4) 油漆油料库的防漏控制。施工现场要设置专用的油漆油料库,油库内严禁放置其它物资,库房地面和墙面要做防渗漏的特殊处理,储存、使用和保管要专人负责,防止油料的跑、冒、滴、漏、污染水体。
5) 禁止将有毒有害废弃物用作土方回填,以免污染地下水和环境。 6 施工现场防噪声污染的各项措施
1) 人为噪声的控制措施。施工现场提倡文明施工,建立健全控制人为噪声的管理制度,尽量减少人为大声喧哗,增强全体施工人员防噪声扰民的自觉意识。
2) 强噪声作业时间的控制。
3) 产生强噪声的成品加工、制作作业,应尽量放在工厂、车间完成,减少因施工现场的加工制作产生的噪声。
4) 尽量选用低噪声或备有消声降噪设备的施工机械。施工现场的强噪声机械(如搅拌机、电锯、电刨、砂轮机等)设置封闭的机械棚,以减少强噪声扩散。 5) 加强施工现场的噪声监测
加强施工现场环境噪声的长期监测,采取专人监测,专人管理的原则,要及时对施工现场噪声超标的有关因素进行调整,达到施工噪声不扰民的目的。 7 其它污染的控制措施
1) 木模通过电锯加工的木屑、锯沫必须当天进行清理,以免锯沫刮入空气中。 2) 钢筋加工产生的钢筋皮、钢筋屑及时清理。
3) 建筑物外围立面采用密目安全网,降低楼层内风的流速,阻挡灰尘进入施工现场周围的环境。
4) 探照灯尽量选择即满足照明要求又不刺眼的新型灯具或采取措施,使夜间照明只照射施工区域而不影响周围社区居民休息。
5) 项目经理部要制定水、电、办公用品(纸张)的节约措施,通过减少浪费,节约能源达到保护环境的目的。
8 监测和测量:组织有关人员,通过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文明施工大检查来落实环境管理方案的执行情况,对环境管理体系的运行实施监督检查。
9 不符合项的纠正与预防措施:对项目安全文明施工大检查中发现的环境管理的不符合项,由工程部开出不符合报告,项目技术部门根据不符合项分析产生的原因,制定纠正措施,交专业工程师负责落实实施,工程部负责跟踪检查,技术部门对实施结果要加以确认。 10 记录
1) 对环境管理过程进行培训、检查、审核等所有工作都应进行记录。
2) 环境记录应字迹清楚,标识明确,具备可追溯性。 3) 环境记录要专人保存和管理,在规定期限内不得销毁。 11 环境管理体系的审核
1) 做好环境管理的各项工作,积极配合本单位搞好有关的监督检查工作。 2) 根据纠正和预防措施,及时改进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并使以后的工作防止此类问题的发生。
3) 项目经理部要做好项目环境管理的自查工作,每月进行一次,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开列不符合项,并组织整改。
六、 对室内环境污染的控制措施 1 进场材料应符合下列技术指标
1) 无机非金属建筑材料(砂、石、砖、水泥、商品混凝土等)内照射指数(IRa)≤1.0,外照射指数(Iγ)≤1.0;
无机非金属装修材料(石材、建筑卫生陶瓷、石膏板、吊顶材料等)内照射指数(IRa)≤1.0;外照射指数(Iγ)≤1.3;
2) 人造木板及饰面人造木板的甲醛含量或游离甲醛释放量采用测试舱法测定时,E1≤0.12mg/m3;
涂料名称 TVOC( g/L,) 苯(g/Kg) 醇酸漆 ≤550 ≤5 硝基清漆 ≤750 ≤5 聚氨酯漆 ≤700 ≤5 酚醛清漆 ≤500 ≤5 酚醛瓷漆 ≤380 ≤5 酚醛防锈漆 ≤270 ≤5
4) 室内水性胶粘剂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50 g/L,游离甲醛≤1.0g/Kg;溶剂型胶粘剂总挥发有机化合物TVOC)≤750 g/L,苯≤5.0g/Kg;聚安酯胶粘
剂游离甲苯二异氰酸酯(TDI)≤10 g/Kg。
5) 水性阻燃剂、防水剂、防腐剂等处理剂的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g/L)≤200g/L,游离甲醛≤1.0g/Kg。 2 管理措施
1) 当建筑材料和装修材料进场检验,发现不符合设计要求及规范规定时,严禁使用;
2) 工程中使用的无机非金属建筑材料和装修材料必须有放射性指标检测报告,并应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规定;
3) 室内装修采用的人造木板及饰面人造木板,必须有游离甲醛含量和游离甲醛释放量检测报告,并应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规定;
4) 室内装修采用的水性涂料、水性胶粘剂、水性处理剂必须有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和游离甲醛含量检测报告;溶剂型涂料、溶剂型胶粘剂必须有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苯、游离甲苯二异氰酸酯含量检测报告,并应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规定; 5) 建筑材料和装修材料的检测项目不全或检测结果有疑问时,必须将材料送有资格的检测机构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6) 装修用的稀释剂和溶剂,严禁使用苯、工业苯、石油苯、重质苯及混苯; 7) 严禁在工程室内用有机溶剂清洗施工用具。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的保卫工作,确保建设工程的顺利进行,根据湖南湘潭市以及工业园管理部门关于施工现场保卫工作基本标准的要求,措施工作方案。
1) 设立保卫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任组长,全面负责领导工作,各子项目部经理任副组长,其他成员由施工工长、各施工队队长、安全员、现场保安员组成。 2) 工地设门卫值班室,由保安员昼夜轮流值班,白天对外来人和进出车辆及所有物资进行登记,夜间值班巡逻护场。重点是仓库、木工棚、办公室、塔吊及成品、半成品保卫。
3) 加强对施工队人员的管理,掌握人员底数,掌握每个人的思想动态,及时进行教育,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非施工人员不得住在现场,特殊情况必须经项目保卫负责人批准。 4) 每月对职工进行一次治安教育,每季度召开一次治保会,定期组织保卫检查,并将会议检查整改记录存入企业资料内备查。
5) 对易燃、易爆、有**设立专库、专管,非经项目负责人批准,任何人不得动用。不按此执行,造成后果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
6) 施工现场设立门卫和巡逻护场制度,护场守卫人员要佩带值勤标志。
7) 财会室及职工宿舍等易发案部位要指定专人管理,重点**,防止发生盗窃案件。严禁赌博、酿酒、传播淫秽物品和打架斗殴。
8) 变电室、大型机械设备及工程的关键部位和关键工序,是现场的要害部位,加强保卫确保安全。
9) 加强成品保卫工作,严格执行成品保卫措施,严防被盗、破坏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
10) 施工现场发生各类案件和灾害事故,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并保护好现场,配合**侦破。 3 现场保卫定期检查 为了维护社会治安,加强对施工现场保卫工作的管理,保护国家财产和职工人身安全,确保施工现场保卫工作的正常有序,促进建设工程顺利进行,按时交工,根据本项目实际每周对现场保卫工作进行一次检查,对现场保卫定期检查提出的问题限期整改,并按期进行复查。检查内容如下: 1) 加强对全体施工人员的管理,掌握各施工队伍人员底数,检查各队的职工“三证”是否齐全,无证人员、非施工人员立即退场,并对施工队负责人进行处罚。 2) 施工现场保卫值班人员必须佩带袖标上岗,门卫及值班人员记录完整明确。 3) 施工现场易燃、易爆物品设有专库,专人负责保管,进出料记录明确,做好成品保护工作,并制定具体措施严防盗窃,破坏和治安事故的发生。 4 门卫值班记录 1) 外来人员联系业务或找人,门卫必须先验明证件,进行登记后方可进入工地。 2) 门卫值班每天记录完整清楚,值班人员上班时不得睡觉、喝酒,不得随意离开岗位,发现问题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
3) 进入工地的材料,门卫值班人员必须进行登记,注明材料规格、品种、数量,车的种类和车号
1.1成立以施工负责人为组长,以安全负责人为副组长的消防管理小组,设置组员2名。
1.2消防管理小组每周日检查本施工现场的消防器材,以保证消防的可靠性。 1.3消防管理小组经常检查现场的消防规定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1.4消防管理小组每月对职工进行消防教育,提高思想意识,一旦发生灾害事故,做到召之即来,团结奋斗。
1.5成立以安全负责人为义务消防队队长的义务消防队,下设四十名消防队员,对义务消防队队员定期进行消防教育培训,熟悉掌握防火、灭火知识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做到能防火检查和扑救火灾。 2.料场仓库消防的管理
2.1库存物品应分类分堆储存编号,对危险物品应加强入库检验,易燃易爆物品应使用不发火的工具设备搬运和装卸。
2.2库房内防火设施齐全,应分组配备灭火器,每组不少于四个,组间距不大于30m,重点防火区应每25m2布置一个灭火器。
2.3库房内严禁使用碘钨灯,照明灯具不准超过60W,电器线路和照明应符合安全规定。
2.4易燃材料堆垛应保持良好的通风,应经常检查其温度,防止自燃起火。 2.5露天油桶堆放场应有醒目的禁火标志和防火爆措施,各种油桶的堆放之间应保持防火安全距离。
2.6各种气瓶单独设库存放,并在仓库门口设置灭火器。
2.7施工现场的木料禁止堆放过多,垛之间保持一定的防火距离,木料堆放区设置消防设施一组。
2.8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设在地势低处,并保持良好的消防通道。 2.9施工现场仓库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并做到人走断电。 2.10随时清扫库房内的可燃材料,保持地面清洁。 2.11严禁在仓库内兼设办公室、休息室等。
2.12施工现场仓库内物资的堆放严格按照“五距”的要求执行(即垛与剁间距不小于1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0.5米;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0.3米;垛与
散热器、供暖管道的间距不小于0.3米;照明灯具垂直下方与垛的水平间距不小于0.5米)
3.木工作业棚的消防管理
3.1木工作业棚采取阻燃材料搭设,并在木工作业棚处设置一组消防设施。 3.2刨花、锯末、木材加工的废料要及时清理运出现场,电器闸箱下严禁堆放物料。
3.3防止电线短路,用电设备严禁过载运行,经常检查设备有无漏油或缺油。 3.4严禁在木工棚内吸烟,生火,或点明火。 4.电、气焊消防管理
4.1割、焊作业点与氧气瓶、乙炔瓶的作业距离不得小于10m,与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小于30m。
4.2氧气瓶、乙炔瓶(罐)工作间距不小于5m,两瓶同明火作业距离不小于10m。 4.3施工现场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
4.4作业前对工人进行书面的防火交底,作业时备有灭火器材,作业后清理热物和切断电源、气源。
4.5施工现场的氧气瓶、乙炔瓶设置专用房间单独存放,并配备专用消防器材和悬挂防火标志,且二瓶严禁暴晒、撞击,禁止平放卧倒使用。
4.6电焊机设置单独的开关,且装在防火、防雨的闸箱内,电焊机存放在防雨棚内,统一管理。
4.7电气焊、割作业按照北京市防字(81)002*部《电气焊、割防火安全要求》执行。
5.建立施工现场用火审批制度
动用电气焊、明火事先必须办理用火申请手续。一切用火必须经主管部门同意,主管领导审批,否则不准使用。电气焊用火应执行“清”(清理易燃物)、“接”(接住火花)、“浇”(不能清理的可燃物用水浇灭)“看”(设专人看火)、“检”(焊前检查周围环境,焊后进行详细检查)、“严”(严格执行防火规章制度规定),切在施工区域要设置灭火器。 6.施工现场的消防管理
6.1施工现场设有消防车辆通道,通道宽度4m,且保证消防通道的转弯半径大于12m,消防通道上不得堆放各种物料,保证消防通道的畅通。
6.2在施工现场的明显部位设置防火宣传标志牌,并在施工现场的主要部位设置足够数量的消防设施。 6.3室外消防栓的设置
6.3.1本系统的设置宗旨在保护施工现场、主体建筑及邻近建筑物。根据本工程施工场地狭小,施工人员较多,一旦发生火灾,疏散较困难。须在现场加强消防设施,并布置完善的消防系统。根据现场情况,在施工现场四周布设环路消防管网,并由环线上伸出分支消防管路形成支路与环路相结合的消防系统。本工程施工区室外消防栓系统用水量为10L/S,生活区消防系统为6.0L/S。施工现场设置消防水泵一台。消防水泵可满足室内消防及室外消防使用。
6.3.2在本项目中设置一根DN100竖管供主楼施工及消防使用,竖管隔层设置消火栓,并预留甩口,以供施工用水。室内消火栓设计采用19mm喷嘴,φ65栓口,25m长嘛质水龙带。
6.3.3在施工现场的消防栓处要悬挂消防栓标志牌,消火栓周围5m范围内不准堆放易燃物和材料物件,并保持道路的畅通,夜间在消火栓处应安装红灯标志。 6.4 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在施工现场的明显部位悬挂禁烟标志牌及防火标志牌。 6.5坚持施工现场安全消防检查制度,保证消防器材设备完好,发现隐患,及时消除,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7.生活区的消防管理
7.1生活区内宿舍的建设保证栋与栋之间的消防要求,最小间距为5m,宿舍内的高度为2.8m,且保证每25人有一出入口。
7.2生活区宿舍内不准使用碘钨灯照明,使用36V安全电压。 7.3生活区内设置4m宽的消防通道,设置12m×12m的消防车回车场。 7.4生活区宿舍、食堂每栋配置8kg干粉灭火器6~8具,悬挂在食堂、宿舍的门口。
7.5生活区配备消防水桶(大)6个,可用大油桶改装刷红漆备水即可。 7.6消防水桶(小)15个,铁锨、火钩、开斧等消防工具按套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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