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实秋散文孩子
兰姆是终身未娶的,他没有孩子,所以他有一篇《未婚者的怨言》收在他的《伊利亚随笔》里。他说孩子没有什么希奇,等于阴沟里的老鼠一样,到处都有,所以有孩子的人不必在他面前炫耀。他的话无论是怎样中肯,但在骨子里有一点酸——葡萄酸。
我一向不信孩子是未来世界的主人翁,因为我亲见孩子到处在做现在的主人翁。孩子活动的主要范围是家庭,而现代家庭很少不是以孩子为中心的。一夫一妻不能成为家,没有孩子的家像是一株不结果实的树,总缺点什么;必定等到小宝贝呱呱堕地,家庭的柱石才算放稳,男人开始做父亲;女人开始做母亲,大家才算找到各自的岗位。我问过一个并非“神童”的孩子:“**妈是做什么的?”他说:“给我缝衣的。”“你爸爸呢?”小宝贝翻翻白眼:“爸爸是看报的!”但是他随即更正说:“是给我们挣钱的。”孩子的回答全对。爹妈全是在为孩子服务。母亲早晨喝稀饭,买鸡蛋给孩子吃;父亲早晨吃鸡蛋,买鱼肝油精给孩子吃。最好的东西都要献呈给孩子,否则,做父母的心里便起惶恐,像是做了什么大逆不道的事一般。孩子的健康及其舒适,成为家庭一切设施的一个主要先决问题。这种风气,自古已然,于今为烈。自有小家庭制以来,孩子的地位顿形提高,以前的“*”是孝顺其父母之子,今之所谓“*”乃是孝顺其孩子之父母。孩子是一家之主,父母都是孝他!
“*”之说,并不偏激,我看见过不少的孩子,鼓噪起来能像一营兵;动起武来能像械斗;吃起东西来能像饿虎扑食;对于尊长宾客有如生番;不如意时撒泼打滚有如羊痫,玩得高兴时能把家具什物狼藉满室,有如惨遭洗劫;……但是“*”式的父母则处之泰然,视若无睹,顶多皱起眉头,但皱不过三四秒钟仍复堆下笑容,危及父母的生存和体面的时候,也许要狠心咒骂几声,但那咒骂大部分是哀怨乞怜的性质,其中也许带一点威吓,但那威吓只能得到孩子的讪笑,因为那威吓是向来没有兑现过的。“孟懿子问孝,子曰:‘无违。’”今之“*”深韪是说。凡是孩子的意志,为父母者宜多方体贴,勿使稍受挫阻。近代儿童教育心理学者又有“发展个性”之说,与“无违”之说正相符合。
*之制早已被人唾弃,以其不合儿童心理健康之故。我想起一个外国的故事:
一个母亲带孩子到百货商店。经过玩具部,看见一匹木马,孩子一跃而上,前摇后摆,踌躇满志,再也不肯下来。那木马不是为出售的,是商店的陈设。店员们叫孩子下来,孩子不听;母亲叫他下来,加倍不听;母亲说带他吃冰淇淋去,依然不听;买朱古力糖去,格外不听。任凭许下什么愿,总是还你一个不听;当时演成僵局,顿成胶着状态。最后一位聪明的店员建议说:“我们何妨把百货商店特聘的儿童心理学专家请来解围呢?”众谋佥同,于是把一位天生成有教授面孔的专家从八层楼请了下来。专家问明原委,轻轻走到孩子身边,附耳低声,说了一句话,那孩子便像触电一般,滚鞍*,牵着母亲的衣裙,仓皇遁去。事后有人问那专家到底对孩子说的是什么话,那专家说:“我说的是:‘你若不下马,我打碎你的脑壳!’”
这专家真不愧为专家,但是颇有不孝之嫌。这孩子假如平常受惯了不兑现的*,威吓,则这专家亦将无所施其技了。约翰逊博士主张不废*,他以为*的妙处在于直截了当,然而约翰逊博士是十八世纪的人,不合时代潮流!
哈代有一首小诗,写孩子初生,大家誉为珍珠宝贝,稍长都夸做玉树临风,长成则为非做歹,终至于陈尸绞架。这老头子未免过于悲观。但有“幼有神童之誉,少怀大志,长而无闻,终乃与草木同朽”——这确是个可以普遍应用的公式。“小时聪明,大时未必了了。”究竟是知言,然而为父母者多属乐观。孩子才能骑木马,父母便幻想他将来指挥十万貔貅时之马上雄姿;孩子才把一曲抗战小歌哼得上口,父母便幻想他将来喉声一啭彩声雷动时的光景,孩子偶然拨动算盘,父母便暗中揣想他将来或能掌握*大权,同时兼营投机买卖;……这种乐观往往形诸言语,成为炫耀,使旁观者有说不出的感想,曾见一幅漫画:一个孩子跪在他父亲的膝头用他的玩具敲打他父亲的头,父亲眯着眼在笑,那表情像是在宣告“看看!我的孩子!多么活泼,多少可爱!”旁边坐着一位客人咧着大嘴做傻笑状,表示他在看着,而且感觉兴趣,这幅画的标题是:“演剧术”。一个客人看着别人家的孩子而能表示感觉兴趣,这真确实需要良好的“演剧术”。兰姆显然是不欢喜演这样的戏。
孩子中之比较最蠢,最懒,最刁,最泼,最丑,最弱,最不讨人欢喜的,往往最得父母的钟爱。此事似颇费解,其实我们应该记得《西游记》中唐僧为什么偏偏欢喜猪八戒。
谚云:“树大自直”,意思是说孩子不需管教,小时恣肆些,大了自然会好。可是弯曲的小树,长大是否会直呢?我不敢说。
拓展阅读
1、梁实秋散文《吸烟》
烟,也就是菸,译音曰淡巴菰。这种毒草,原产于中南美洲,遍传世界各地。到明朝,才传进中土。利马窦在明万历年间以鼻烟入贡。后来鼻烟就风靡了朝野。在欧洲,鼻烟是放在精美的小盒里,随身携带。吸时,以指端蘸鼻烟少许,向鼻孔一抹,猛吸之,怡然自得。我幼时常见我祖父辈的朋友不时的在鼻孔处抹鼻烟,抹得鼻孔和上唇都染上焦*颜色。据说能明目祛疾,谁知道?我祖父不吸鼻烟,可是备有“十三太保”,十二个小瓶环绕一个大瓶,瓶口紧包着一块黄褐色的布,各瓶品味不同,放在一个圆盘里,捧献在客人面前。我们中国人比欧人考究,随身携带鼻烟壶,玉的、翠的、玛瑙的、水晶的,精雕细镂,形状百出。有的山水图画是从透明的壶里面画的,真是鬼斧神工,不知是如何下笔的。壶有盖,盖下有小勺匙,以勺匙取鼻烟置一小玉垫上,然后用指端蘸而吸之。我家藏有鼻烟壶数十,丧乱中只带出了一个翡翠盖的白玉壶,里面还存了小半壶鼻烟,百余年后,烈味未除,试嗅一小勺,立刻连打喷嚏不能止。
我祖父抽旱烟,一尺多长的烟管,翡翠的烟嘴,白铜的烟袋锅(烟袋锅子是塾师敲打学生脑壳的利器,有过经验的人不会忘记)。著名的关东烟的烟叶子贮在一个绣花的红缎子葫芦形的荷包里。有些旱烟管四五尺长,若要点燃烟袋锅子里的烟草,则人非长臂猿,相当吃力,一时无人伺候则只好自己划一根火柴插在烟袋锅里,然后急速掉过头来抽吸。普通的旱烟管不那样长,那样长的不容易清洗。烟袋锅子里积的烟油,常用以塞进壁虎的嘴巴置之于死。
我祖母抽水烟。水烟袋仿自阿拉伯人的水烟筒(hookah),不过我们中国制造的白铜水烟袋,形状乖巧得多。每天需要上下抖动的冲洗,呱哒呱哒的响。有一种特制的烟丝,兰州产,比较柔软。用表心纸柔纸媒儿,常是动员大人孩子一齐动手,成为一种乐事。经常保持一两只水烟袋作敬客之用。我记得每逢家里*人,延请名医周立桐来看病,这位飘着胡须的老者总是昂首登堂直就后炕的上座,这时候送上盖碗茶和水烟袋,老人拿起水烟袋,装上烟草,突的一声吹燃了纸媒儿,呼噜呼噜抽上三两口,然后抽出烟袋管,把里面燃过的烟烬吹落在他自己的手心里,再投入面前的痰盂,而且投得准。这一套手法干净利落。抽过三五袋之后,呷一口茶,才开始说话:“怎么?又是哪一位不舒服啦?”每次如此,活龙活现。
我父亲是饭后照例一支雪茄,随时补充纸烟,纸烟的铁罐打开来,嘶的一声响,先在里面的纸笺上写启用的日期,借以察考每日消耗数量不使过高。雪茄形似飞艇,尖端上打个洞,叼在嘴里真不雅观,可是气味芬芳。纸烟中高级者都是舶来品,中下级者如强盗牌在民初左右风行一时,稍后如白锡包、粉包、国产的联珠、前门等等,皆为一般人所乐用。就中以粉包为特受欢迎的一种。因其烟支之粗细松紧正合吸者打“高射烟”之用。儿童最喜欢收集纸烟包中附置的彩色画片,好像是前门牌吧,附置的画片是水浒传一百零八条好汉的画像,如有人能搜集全套,可得什么什么的奖品,一时儿童们趋之若鹜。可怜那些热心的集者,枉费心机,等了多久多久,那位及时雨宋公明就是不肯亮相!是否有人集得全套,只有天知道了。
常言道,“烟酒不分家”,抽烟的人总是桌上放一罐烟,客来则敬烟,这是最起码的礼貌。可是到了抗战时期,这情形稍有改变。在后方,物资艰难,只有特殊人物才能从怀里掏出“幸运”、“骆驼”、“三五”、“毛利斯”在侪辈面前炫耀一番,只有豪门仕女才能双指夹着一支细长的红嘴的“法蒂玛”忸怩作态。一般人吸的是“双喜”,等而下之的便要数“狗屁牌”(Gupid)香烟了。这渎亵爱神名义的纸烟,气味如何自不待言,奇的是卷烟纸上有涂抹不匀的硝,吸的时候会像儿童玩的烟火“滴滴金”,劈劈啪啪的作响、冒火星,令人吓一跳。饶是烟质不美,瘾君子还是不可一日无此君,而且通常是人各一包深藏在衣袋里面,不愿人知是何品牌,要吸时便伸手入袋,暗中摸索,然后突的抽出一支,点燃之后自得其乐。一听烟放在桌上任人取吸,那种场面不可复见。直到如今,大家元气稍复,敬烟之事已很寻常,但是开放式的一罐香烟经常放在桌上,仍不多见。
我吸纸烟始自留学时期,独身在外,无人禁制,而天涯羁旅,心绪如麻,看见别人吞云吐雾,自己也就效颦起来。此后若干年,由一日一包,而一日两包,而一日一听。约在二十年前,有一天心血来潮,我想试一试自己有多少克己的力量,不妨先从戒烟做起。马克?吐温说过:“戒烟是很容易的事,我一年戒过好几十次了。”我没有选择黄道吉日,也没有诹访室人,闷声不响的把剩余的纸烟一古脑儿丢在垃圾堆里,留下烟嘴、烟斗、烟包、打火机,以后分别赠给别人,只是烟灰缸没有抛弃。“冷火鸡”的戒烟法不大好受,一时间手足失措,六神无主,但是工作实在太忙,要发烟瘾没得工夫,实在熬不过就吃一块巧克力。巧克力尚未吃完一盒,又实在腻胃,于是把巧克力也戒掉了。说来惭愧,我戒烟只此一遭,以后一直没有再戒过。
吸烟无益,可有很多人都说“不为无益之事何以遣有涯之生?”而且无益之事有很多是有甚于吸烟者,所以吸烟或不吸烟,应由各人自行权衡决定。有一个人吸烟,不知是为特技表演,还是为节省买烟钱,经常猛吸一口烟咽下肚,绝不污染体外的空气,过了几年此人染了肺癌。我吸了几十年烟,最后才改吸不花钱的新鲜空气。如果在公共场所遇到有人口里冒烟,甚或直向我的面前喷射毒雾,我便退避三舍,心里暗自咒诅:“我过去就是这副讨人嫌恶的样子!”
我们中国人是最怕旅行的一个民族。闹饥荒的时候都不肯轻易逃荒,宁愿在家乡吃青草啃树皮吞观音土,生怕离乡背井之后,在旅行中流为饿殍,失掉最后的权益——寿终正寝。至于席丰履厚的人更不愿轻举妄动,墙上挂一张图画,看看就可以当“卧游”,所谓“一动不如一静”。说穿了“太阳下没有新鲜事物”。号称山川形胜,还不是几堆石头一汪子水?我记得做小学生的时候,郊外踏青,是一桩心跳的事,多早就筹备,起个大早,排成队伍,擎着校旗,鼓乐前导,事后下星期还得作一篇“远足记”,才算功德圆满。旅行一次是如此的庄严!我的外祖母,一生住在杭州城内,八十多岁,没有逛过一次西湖,最后总算去了一次,但是自己不能行走,抬到了西湖,就没有再回来——葬在湖边山上。
2、梁实秋散文《钱》
钱这个东西,不可说,不可说。一说起阿堵物,就显著俗。其实钱本身是有用的东西,无所谓俗。或形如契刀,或外圆而孔方,样子都不难看。若是带有斑斑绿锈,就更古朴可爱。稍晚的“交子”、“钞引”以至于近代的纸币,也无不力求精美雅观,何俗之有?钱财的进出取舍之间诚然大有道理,不过贫者自贫,廉者自廉,关键在于人,与钱本身无涉。像和峤那样的爱钱如命,只可说是钱癖,不能斥之曰俗;像石崇那样的挥金似土,只可说是奢汰,不能算得上雅。俗也好,雅也好,事在人为,钱无雅俗可辨。
有人喜集邮,也有人喜集火柴盒,也有人喜集戏报子,也有人喜集鼻烟壶;也有人喜集砚、集墨、集字画古董,甚至集眼镜、集围裙、集三角裤。各有所好,没有什么道理可讲。但是古今中外几乎人人都喜欢收集的却是通货。钱不嫌多,愈多愈好。庄子曰:“钱财不积,则贪者忧。”岂止贪者忧?不贪的人也一样的想积财。
人在小的时候都玩过扑满,这玩意儿历史悠久,《西青杂记》:“扑满者,以土为器,以蓄钱,有入窍而无出窍,满则扑之。”北平叫卖小贩,有喊“小盆儿小罐儿”的,担子上就有大大小小的扑满,全是陶土烧成的,形状不雅,一碰就碎。虽然里面容不下多少钱,可是孩子们从小就知道储蓄的道理了。外国也有近似扑满的东西,不过通常不是颠扑得碎的,是用钥匙可以打开的,多半作猪形,名之为“猪银行”。不晓得为什么选择猪形,也许是取其大肚能容吧?
我们的平民大部分是穷苦的,靠天吃饭,就怕干旱水涝,所以养成一种饥荒心理,“常将有日思无日,莫待无时思有时。”储蓄的美德普遍存在于各阶层。我从前认识一位小学教员。别看她月薪只有区区三十余元,她省吃俭用,省俭到午餐常是一碗清汤挂面洒上几滴香油,二十年下来,她拥有两栋小房。(谁忍心说她是不劳而获的资产阶级?)我也知道一位人力车夫,劳其筋骨,为人作马牛,苦熬了半辈子,携带一笔小小的资财,回籍买田娶妻生子做了一个自耕的小地主。这些可敬的人,他们的钱是一文一文积攒起来的。而且他们常是量入为储,每有收入,不拘多寡,先扣一成两成作为储蓄,然后再安排支出。就这样,他们爬上了社会的阶梯。
“人无横财不富,马非青草不肥。”话虽如此,横财逼人而来,不是人人唾手可得,也不是全然可以泰然接受的。“腰缠十万贯,骑鹤上扬州”,只是一厢情愿的想法,暴发之后,势难持久,君不见:显宦的孙子做了乞丐,巨商的儿子做了龟奴?及身而验的现世报,更是所在多有。钱财这个东西,真是难以捉摸,聚散无常。所以谚云:“积财千万,不如薄技在身。”
钱多了就有麻烦,不知放在哪里好。枕头底下没有多少空间,破鞋窠里面也塞不进多少。眼看着财源滚滚,求田问舍怕招物议,多财善贾又怕风波,无可奈何只好送进银行。我在杂志上看到过一段趣谈:印第安人酋长某,平素聚敛不少,有一天背了一大口袋钞票存入银行,定期一年,期满之日他要求全部提出,行员把钞票一叠一叠的堆在柜台上,有如山积。酋长看了一下,徐曰:“请再续存一年。”行员惊异,既要续存,何必提出?酋长说:“不先提出,我怎么知道我的钱是否安然无恙的保存在这里?”这当然是笑话,不过我们从前也有金山银山之说,却是千真万确的。我们从前金融执牛耳的大部分是山西人,票庄掌柜的几乎一律是老西儿。据说他们家里就有金山银山。赚了金银运回老家,熔为液体,泼在内室地上,积年累月一勺一勺的泼上去,就成了一座座亮晶晶的金山银山。要用钱的时候凿下一块就行,不虞盗贼光顾。没亲眼见过金山银山的人,至少总见过冥衣铺用纸糊成的金童玉女金山银山吧?从前好像还没有近代恶性通货膨胀的怪事,然而如何维护既得的资财,也已经是颇费心机了。如今有些大户把钱弄到某些外国去,因为那里的银行有*担保,没有倒闭之虞,而且还为存户*,真是服务周到极了。
善居积的陶朱公,人人羡慕,但是看他变姓名游江湖,其心理恐怕有几分像是挟巨资逃往国外作寓公,离乡背井的,多少有一点不自在。所以一个人尽管贪财,不可无厌。无冻馁之忧,有安全之感,能罢手时且罢手,大可不必“人为财死”而后已,陶朱公还算是聪明的。
钱,要花出去,才发生作用。穷人手头不裕,为了住顾不得衣,为了衣顾不得食,为了食谈不到娱乐,有时候几个孩子同时需要买新鞋,会把父母急得冒冷汗!贫窭到这个地步,一个钱也不能妄用,只有牛衣对泣的分。小康之家用钱大有伸缩余地,最高明的是不求生活水准之全面提高,而在几点上稍稍突破,自得其乐。有人爱买书,有人爱买衣裳,有人爱度周末,各随所好。把钱集中用在一点上,便可比较容易适度满足自己的欲望。至于豪富之家,挥金如土,未必是福,穷奢极欲,乐极生悲,如果我们举例说明,则近似幸灾乐祸,不提也罢。纪元前五世纪雅典的泰蒙,享受了人间的荣华富贵,也吃尽了世态炎凉的苦头,他最了解金钱的性质,他认识了金钱的本来面目,钱是人类的公娼!与其像泰蒙那样疯狂而死,不如早些疏散资财,作些有益之事,清清白白,赤裸裸来去无牵挂。
3、梁实秋谈吃散文:生炒鳝鱼丝
鳝为我国特产。正写是(鱼单),鳝为俗字。一名曰(鱼旦)。山海经北山经:“姑灌之山,湖灌之水出焉,其中多(鱼旦)。”鳝鱼各地皆有生产,腹作黄色,故曰黄鳝,浅水泥塘以至稻田,到处都有。
鳝鱼的样子有些可怕,像蛇,像水蛇,遍体无鳞,而又浑身裹着一层粘液,滑溜溜的,因此有人怕吃它。我小时看厨师宰鳝鱼,印象深刻。鳝鱼是放在院中大水缸里的,鳝鱼一条条在水中直立,探头到水面吸空气,抓它很容易,手到擒来。因为它粘,所以要用抹布裹着它才能抓得牢。用一根大铁钉把鳝鱼头部仰着钉牢在砧板上,然后顺着它的肚皮用尖刀直划,取出脏腑,再取出脊骨,皮上粘液当然要用盐搓掉。血淋淋的一道杀宰手续,看得人心惊胆战。
颜氏家训·归心:“江陵刘氏,以卖鳝羹为业,后生一子,头是鳝,以下方为人耳。”莲池大师放生文注:“杭州湖墅于氏者,有邻家被盗,女送鳝鱼十尾,为母问安,畜瓮中,忘之矣。一夕,梦黄衣尖帽者十人,长跪乞命,觉而疑之,卜诸术人,曰:‘当有生求放耳。’遍索室内,则瓮有巨鳝在焉,数之正十,大惊,放之,时万历九年事也。”信有因果之说,遂作放生之论。但是美味所在,放者自放,吃者自吃。
在北方只有河南餐馆卖鳝鱼。山东馆没有这一项。食客到山东馆子点鳝鱼,是外行。河南馆作鳝鱼,我最欣赏的是生炒鳝鱼丝。鳝鱼切丝,一两寸长,猪油旺火爆炒,加进少许芫荽,另盐,不须其他任何配料。这样炒出来的鳝鱼,肉是白的,微有脆意,极可口,不失鳝鱼本味。另一作法是黄焖鳝鱼段,切成四方块,加一大把整的蒜瓣进去,加酱油,焖烂,汁要浓。这样做出来的鳝鱼是**的,另有风味。
淮扬馆子也善作鳝鱼,其中“炝虎尾”一色极为佳美。把鳝鱼切成四五寸长的宽条,像老虎尾巴一样,上略宽,下尖细,如果全是截自鳝鱼尾巴,则更妙。以沸汤煮熟之后即捞起,一条条的在碗内排列整齐,浇上预先备好麻油酱油料酒的汤汁,冷却后,再洒上大量的捣碎了的蒜(不是蒜泥)。宜冷食。样子有一点吓人,但是味美。至于炒鳝糊,或加粉丝垫底名之为软兜带粉。那鳝鱼虽名为炒,却不是生炒,是煮熟之后再炒,已经十分油腻。上桌之后侍者还要手持一只又黑又脏的搪瓷碗(希望不是漱口杯),浇上一股子沸开的油,咝啦一声,油直冒泡,然后就有热心人用筷子乱搅拌一阵,还有热心人猛撒胡椒粉。那鳝鱼当中时常羼上大量笋丝茭白丝之类,有喧宾夺主之势。遇到这种场面,就不能不令人怀念生炒鳝鱼丝了。在万华吃海鲜,有一家招牌大书生炒鳝鱼丝,实际上还是熟炒。我曾问过一家北方名馆主人,为什么不试做生炒鳝丝,他说此地没有*又壮的巨鳝,切不出丝。也许他说得对,在市场里是很难遇到够尺寸的黄鳝。
江浙的爆鳝过桥面,令我怀想不置。爆鳝是炸过的鳝鱼条,然后用酱油焖,加相当多的糖。这种爆鳝,非常香脆,以半碟下酒,另半碟连汁倒在面上,香极了。
所说某处有所谓全鳝席,我没有见过这种场面。想来原则上和全鸭席差不多,以各种不同的方式取胜。全鸭席我是见过的,——拌鸭掌、糟鸭片、烩鸭条、糟蒸鸭肝、烩鸭胰、黄焖鸭块、姜芽炒鸭片、烩鸭舌,最后是挂炉烧鸭。全鳝席当然也是类似的做法。这是噱头,知味者恐怕未必以为然,因为吃东西如配方,也要君臣佐使,搭配平衡。
4、梁实秋写人叙事散文阅读
梁任公先生晚年不谈*,专心学术。大约在民国十年左右,清华学校请他作第一次的演讲,题目是《中国韵文里表现的情感》。我很幸运地有机会听到这一篇动人的演讲。那时候的青年学子,对梁任公先生怀着无限的景仰,倒不是因为他是戊戌政变的主角,也不是因为他是云南起义的策划者,实在是因为他的学术文章对于青年确有启迪领导的作用。过去也有不少显宦,以及叱咤风云的人物,莅校讲话。但是他们没有能留下深刻的印象。
任公先生的这一篇讲演稿,后来收在《饮冰室文集》里。他的讲演是预先写好的,整整齐齐地写在宽大的宣纸制的稿纸上面,他的书法很是秀丽,用浓墨写在宣纸上,十分美观。但是读他这篇文章和听他这篇讲演,那趣味相差很多,犹之乎读剧本与看戏之迥乎不同。
我记得清清楚楚,在一个风和日丽的下午,高等科楼上大教堂里坐满了听众,随后走进了一位短小精悍秃头顶宽下巴的人物,穿着肥大的长袍,步履稳健,风神潇洒,左右顾盼,光芒四射,这就是梁任公先生。
他走上讲台,打开他的讲稿,眼光向下面一扫,然后是他的极简短的开场白,一共只有两句,头一句是:“启超没有什么学问——,”眼睛向上一翻,轻轻点一下头:“可是也有一点喽!”这样谦逊同时又这样自负的话是很难得听到的。他的广东官话是很够标准的,距离国语甚远,但是他的声音沉着而有力,有时又是洪亮而激亢,所以我们还是能听懂他的每一字,我们甚至想如果他说标准国语其效果可能反要差一些。
我记得他开头讲一首古诗,箜篌引:
公无渡河,
公竟渡河!
渡河而死;
其奈公何!
这四句十六字,经他一朗诵,再经他一解释,活画出一出悲剧,其中有起承转合,有情节,有背景,有人物,有情感。我在听先生这篇讲演后约二十余年,偶然获得机缘在茅津渡候船渡河。但见黄沙弥漫,黄流滚滚,景象苍茫,不禁哀从中来,顿时忆起先生讲的这首古诗。
先生博闻强记,在笔写的讲稿之外,随时引证许多作品,大部分他都能背诵得出。有时候,他背诵到酣畅处,忽然记不起下文,他便用手指敲打他的秃头,敲几下之后,记忆力便又畅通,成本大套地背诵下去了。他敲头的时候,我们屏息以待,他记起来的时候,我们也跟着他欢喜。
先生的讲演,到紧张处,便成为表演。他真是手之舞之足之蹈,有时掩面,有时顿足,有时狂笑,有时叹息。听他讲到他最喜爱的《桃花扇》,讲到“高皇帝,在九天,不管……”那一段,他悲从中来,竟痛哭流涕而不能自已。他掏出手巾拭泪,听讲的人不知有几多也泪下沾襟了!又听他讲杜氏讲到“剑外忽传收蓟北,初闻涕泪满衣裳……”,先生又真是于涕泗交流之中张口大笑了。
这一篇讲演分三次讲完,每次讲过,先生大汗淋漓,状极愉快。听过这讲演的人,除了当时所受的感动之外,不少人从此对于中国文学发生了强烈的爱好。先生尝自谓“笔锋常带情感”,其实先生在言谈讲演之中所带的情感不知要更强烈多少倍!
有学问,有文采,有热心肠的学者,求之当世能有几人?于是我想起了从前的一段经历,笔而记之。
5、梁实秋的散文特色
《雅舍小品》是著名文学家、文艺评论家和翻译家梁实秋的代表作。它是梁实秋在抗战时期避居北平时所作,共收录44篇散文小品。此书一出,即畅销不衰,受到了广大读者的赞美,其与众不同的语言幽默特色,更是得到了广大专家的肯定。
梁实秋,曾被鲁迅骂为“资本主义的走狗”,所以,一直以来,梁实秋都被认为是一个*派的文人,是不被人称道的,甚至是觉得他的文章也如其人一样低品位,是不值得一提的。但是,随着时代的检验,梁实秋的散文越来越被人们所认可,他的散文的价值也越来越能体现出来了。
梁实秋非常注意散文的语言艺术,尤其注重发扬本民族的语言传统。欧美文学的刚直严密、雍容幽默,汉文学的古朴凝练、铿锵顿挫,北京方言的亲切、平白风趣,经过他的熔炼,成为一种新的生命。《雅舍小品》中很明显的流露出他的清新自然、幽默诙谐的语言风格。
梁实秋的散文,有着十分精彩的幽默,其幽默是一种深沉的表述,是一种显而不露的含蓄的方式。或许,读梁实秋先生的作品,你未必会哈哈大笑,但你却必然会心而笑,这是一种幽默的、大师级的人具备的一种超然世外的精神。梁实秋先生曾经说过,他创作散文时,常常游心物外,所以常常对自身所受的任何伤害多几乎抱着无动于衷的态度,甚至外界的矛盾冲突,都可以成为自我陶醉的机会。梁实秋先生对于一些不符合他的道德观的很多行为难免会进行批判,但却不会是狠狠的、不留情面的批判,在批判时,不是用尖酸刻薄的词语,更不是破口就骂,而是采用适度的幽默──一种不温不火的讽刺。他认为“讽刺文学的出发点是爱,不是恨,人性本有缺点,人生本有不如意事,文学家探索人生,热爱人生,看到不合理不道德的现象,则想加以指责矫正,讽刺便是一种恨好的手段。”这样的幽默的讽刺在梁实秋的雅舍小品系列散文更是有了很充分的表现,此类梁实秋散文式的幽默很多,基本上有以下几种:一种是带苦涩的笑,不得已的无可耐何的笑。这种笑的含义比较凝重,表达又较为婉转。这样的幽默多见于其作品如《鸟》、《猪》、《狗》、《骆驼》一类以动物为标题的小品文,例如在《骆驼》这篇文章中,表面上看来似在着重张扬骆驼的忍辱负重、吃苦耐劳的精神,实际上却饱含着对人间待遇不公的怨愤,如文中所写到,骆驼这样的动物若是从地面上消逝,可能不至于引起别人多少的惋惜,尤其在当今这个世界,大家都喜欢养善解人意的哈叭狗,象骆驼这样的“任重而道远”的家伙,恐怕只好由它一声不响的从这个世界推下去吧”。醉翁之意不在酒,作者为哈叭狗的得宠和骆驼的遭人冷遇而大鸣不平,不过是借题发挥,以发泄胸中的不满而已。梁实秋的这种影射式的技巧、练达而不轻浮的笑,是很合乎其清高的个性合和教养有素的绅士风度。
其次是梁实秋的作品当中表现出来的一种闲适愉悦的幽默,是一种带着甜味的笑,是发自内心的笑谈人生的一种态度,是一种不俗套的轻松的笑,这样的例子在梁实秋的作品中是随处可见的。例如《下棋》一文中,写出一对活脱脱的棋迷,令人捧腹不已:“我有两个朋友下棋,警报作,不动声色,俄而弹落,棋子被震得在盘上跳荡,屋瓦乱飞,其中一位棋瘾较小者变色而起,被对方一把拉住:‘你走!那就算是你输了’。”作者把棋迷放入生死关头,环境对于棋迷来说是极为严峻的,但棋迷的言行却改变了情境的色调,在这里论输赢胜过了求生存,荒谬超越了常理。棋迷的行为已经使人惊诧,棋迷的对话更令人叫绝,棋迷迷之深在强烈的人物与情境的反差中达到了置生死于度外的境界,幽默也在这里被推向了极致。从根本上讲,梁实秋既不同意太超脱的“杀死他一大块”,他不动肝火,“草草了事”,让人“觉得索然寡味”的人生态度;又不同意不够超脱的人,“每一着都要加慢考虑”的给人一种沉闷呆滞感觉的人生态度。梁实秋所向往的是把令人烦恼和痛苦的输赢置之度外,以内心的丰赡愉悦为人生情趣的中和之度。这种豁达、超然、和谐的审美理想折射在艺术幽默上则表现为适度、静观、平和。
《雅舍小品》中梁实秋表现的更多的是一种闲适的幽默,作者在此类幽默中,闲庭信步,在独抒胸臆中来段幽默,天马行空中显露其修养。如雅舍中的一系列散文中,作者把一些生活琐事写得有生有色,趣味无穷,把一所破房写成了人人想参观的雅舍,在幽默中显露其深厚的语言的叙述能力。
一、无奈的幽默
梁实秋曾经说过: 幽默太**,太嚣张就失去了‘幽’和‘默’。所以,他在雅舍小品中表现出来的正是他这句话的真实体现,他无论是批判社会还是讽刺社会上的某些不道德的人,都会是一种含蓄的手法,让其初次读来无关痛痒,细细品味却是讽刺的入木三分,令人拍案叫绝。其实,这也是出于社会的一种无奈,对一些社会现象的一种让步,避免其锋芒,梁实秋说过的一些话,被鲁迅等人视为“资本家的走狗”的罪证,现在中学的很多出现梁实秋的字眼都是伴随着鲁迅骂其为“资本家的走狗”。所以,他把幽默的言语说的含蓄,既是他的一种语言及文学功底非常深厚的一种体现,也是其为保护自身所采取的一种行之有效的措施的一种无奈的笔法。如《男人》一文中写到:
男人令人首先感到的印象是脏!当然,男人当中亦不乏刷洗干净洁身自好的,甚至还有油头粉面衣冠楚楚的,但大体讲来,男人消耗肥皂和水的数量要比较少些。某一男校,对于学生洗澡是强迫的,入浴签名,每周计核,对于不曾入浴的初步惩罚是宣布姓名,最后的断然处置是定期强迫入浴,并派员监视,然而日久玩生,签名簿中尚不无浮冒情事。有些男人,西装裤尽管挺直,他的耳后脖根,土壤肥沃,常常宜于种麦!袜子手绢不知随时洗涤,常常日积月累,到处塞藏,等到无可使用时,再从那一堆污垢存货当中拣选比较干净的去应急。有些男人的手绢,拿出来硬像是土灰面制的百果糕,黑糊糊黏成一团,而且内容丰富。男人的一双脚,多半好像是天然的具有泡菜霉干菜再加糖蒜的味道,所谓“濯足万里流”是有道理的,小小的一盆水确是无济于事,然而多少男人却连这一盆水都吝而不用,怕伤元气。两脚既然如此之脏,偏偏有些“逐臭之夫”喜于脚上藏垢纳污之处往复挖掘,然后嗅其手指,引以为乐!多少男人洗脸都是专洗本部,边疆一概不理,洗脸完毕,手背可以不湿,有的男人是在结婚后才开始刷牙。“扪虱而谈”的是男人。还有更甚于此者,曾有人当众搔背,结果是从袖口里面摔出一只老鼠!除了不可挽救的脏相之外,男人的脏大概是由于懒。
对了!男人懒。他可以懒洋洋坐在旋椅上,五官四肢,连同他的脑筋(假如有),一概停止活动,像呆鸟一般;“不闻夫博奕者乎……”那段话是专对男人说的。他若是上街买东西,很少时候能令他的妻子满意,他总是不肯多问几家,怕跑腿,怕费话,怕讲价钱。什么事他都嫌麻烦,除了指使别人替他做的事之外,他像残废人一样,对于什么事都愿坐享其成,而名之曰“室家之乐”。他提前养老,至少提前三二十年。
梁实秋的这篇《男人》,写的就是作者认为的男人的“形象”。读来第一感觉是幽默,使人忍俊不禁,好象是他就在跟前跟我们谈天,虽然梁实秋先生作为一个男人,但是他批判起男人来却是一点都不留情面的,听他在数落男人们的种种不是,文字虽然有些夸张,我们却也不会持太大的反对意见。
在这篇文章中,他把男人的形象概括为四个特点:脏、懒、馋和自私。然后用极其幽默的文字娓娓道来。可以看出来,作者写男人,是用了最无情最刻薄的言语的,但他的语言却不会留给别人如泼妇骂街的不良形象,反而让人在笑声中,觉得说的还是很有道理,即使是被说中的男人,也会觉得说得挺中肯,这也是梁实秋作为一名语言大师所具有的语言魅力。作者把男人写的简直连“躺在阳光下晒太阳的癞皮狗”也不如。男人的种种丑态,脏是“他的耳后脖根,土壤肥沃,常常宜于种麦……,喜于脚上藏垢纳污之处往复挖掘,然后嗅其手指,引以为乐!多少男人洗脸都是专洗本部,边疆一概不理……”不知道各位男性同胞看了会作如何感受?男人虽然不至于个个都“油头粉面”,但也不至于都猥琐若此罢?还有男人都“几天不见肉,他就喊“嘴里要淡出鸟儿来!……”男人若个个都谗到这份上,也确实是到谗的臻境了。
男人自私,男人把一切的家务都推给女人做,男人在外面当狗熊,回家就做英雄,“除了在做事赚钱的时候不得不忍气吞声的向人奴膝婢颜外,他总是要做出一副老爷相。他的家便是他的国度,他在家里称王”。男人们在外受气,回家出气,应该是少数男人有这种劣根。至少梁实秋本人不会承认的。当一个男人不想回家时,他会找借口,他们有他们的去处,用现在流行的话说,是整天在外面泡,泡与鬼混不同。泡还不至于对不起妻子,倘若在现在,男人鬼混,当时的男人也算是“望尘莫及”的了。“长舌男”是相对于“长舌妇”而言的,长舌妇谈论的内容还好,无非是拉拉,男人倒好,最后不谈到女人身上便不会散场。这真的是所有男人的劣根了。
也只有梁实秋,才能写出这样精彩的文章,也只有梁实秋,才写这样平常的话题。在这篇《男人》里,也许我们看不到他文章的“雅”,但是作者的幽默语言,文章的精巧,和作者本人的不不趋炎附势态度,都无遗地表现出来。也许,梁实秋的*观点和信仰与普通人不同,我却万分不理解为何会受到有的人的非议。在我眼中,梁实秋是一个散文大师,他的散文作品,幽默之中尽显其特色,当之无愧是中国文坛的精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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